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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 - 《山东理工大学报》

强化教育监督执纪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校发展环境——————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高连歌本报记者莫文

2014-06-02     浏览(38)     (0)


  纪委、监察处作为学校专门的监督部门,其工作职责是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以及学校各项制度贯彻落实的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强调,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切实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监察处肩负着特殊的使命,我们将结合学校实际,抓好有关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连歌表示。
  根据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纪委、监察处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推进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为建设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根据确定的工作思路,纪委、监察处将把教育、监督、执纪三方面的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实施。”高连歌说。
  对于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高连歌提出,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要通过强化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法纪教育、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抓好干部、教职工、学生各层面的教育。
  党员领导干部层面,将定期邀请反腐倡廉工作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编发处级干部廉政短信进行日常提醒,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接受廉政教育,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深入开展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教职工层面,由各中层单位和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组织廉洁从教学习教育活动,将廉洁从教列入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广大学生层面,将贴近学生实际,完善、更新学校廉政主题教育展览内容,组织好以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学生干部队伍为主体的廉洁教育。
  高连歌认为,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监督是纪委、监察处的主要职能,做好监督是纪委、监察处的职责所在,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以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为着力点,做到全员监督、全面监督、重点监督和全过程监督。
  全员监督就是敦促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全面监督就是要使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工作覆盖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覆盖到所有相关人员。重点监督,就是要抓住易发生腐败行为的涉及人、财、物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制定专门的监督措施,进行重点监督。全过程监督,就是针对社会关注度高、教职工反映强烈的事项进行深度参与、全过程跟踪、全过程监督。
  高连歌强调,反腐倡廉,执纪问责是重要手段。我们将加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清廉、敢于担当”为标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学会监督、善于监督、敢于监督、主动监督。通过学习党纪法规,熟练掌握执纪监督的具体要求,加强对所监督事项本身内容的学习,加强对监督工作规律性的研究,使监督更专业,使执纪问责更有效。打铁还须自身硬,我们要求纪委、监察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在此前提下,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我们将不断探索工作规律,创新监督方式,严格执纪问责,有效运用督办约谈、执纪查处、问责追究和通报曝光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学校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为了加强监督,纪委、监察处设立了举报电话2786400、2787105和举报邮箱jiweijubao@sdut.edu.cn,期望广大师生共同参与,做好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