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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高校校报协会08年副理事长会议纪要

作者:中国高校校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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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18日,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理事长会议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教育部社科司出版处副处长田敬诚出席会议,协会副理事长方延明、魏国英、郑水泉、熊丙奇、铁铮、孙景浩、魏祥杰、卢小兵、吴建琪、沈国瑛,秘书长侯衍社参加会议。会议讨论了高校校报评估、编写中国高校校报史和召开2008年年会等相关工作情况。

    与会代表经讨论后一致决定,提请教育部社科司转发《中国高校校报第一次评估实施意见》,就高校校报评估的时间安排、组织落实和总结表彰形成详细的评估实施意见,请各会员单位认真落实评估工作。

    会议研究决定,由协会各副理事长按地域负责统筹中国高校校报史的编写工作,进一步做好高校校报史的编写工作。
会议研究决定,中国高校校报协会2008年年会定于2008年12月25日在海南召开,会议主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做好高校校报评估工作。

 

附件1

     中国高校校报第一次评估实施意见(试行)

     一、本次评估将在2008年12月到2009年10月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为自评阶段,2009年4月至6月为互评阶段,2009年7月至9月为抽查复评阶段。

     二、各高校校报的自评工作要在各高校党委领导下,由各高校校报社(编辑部)组织进行,同时还要充分依靠师生和广大读者的智慧与力量,拓展群众办报、群众评估之路。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校报研究会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指导下,推动各高校校报搞好自评,组织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校报的互评工作,评选出若干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秀校报,并将评估工作情况及评优结果上报教育部社科司。

     四、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将在教育部社科司指导下,组织评估专家委员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估的基础上,通过随即抽查和推荐抽查进行复评,评选出若干全国优秀高校校报,上报教育部社科司审批。
   

     五、教育部社科司将在2009年底举行的中国高校校报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上,对高校校报第一次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全国优秀校报进行表彰。同时,还将对为我国高校校报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校报工作者颁发中国高校校报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