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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教学会校报专委会
校报专〔2013〕5号
关于评选2012年校报好新闻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宣传部、校报编辑部:
为了全面展示福建省高校校报2012年度的工作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推动高校新闻媒体事业发展,服务于党的宣传工作,服务于教育事业发展大局。经研究,决定于今年9月举行2012年福建省高校校报“好新闻”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履行福建省高教学会校报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义务,按时缴纳团体会费的校报。
二、参评范围:2012年(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在全省高校校报发表的新闻作品。
三、参评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评选项目:消息、通讯、言论、版面和新闻摄影。每个奖项均设一、二、三等奖。
(二)基本要求: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类作品不超过4000字(对重大主题或产生广泛影响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深度报道,字数可放宽);版面类作品为新闻版面,不包括文艺副刊版面;新闻摄影作品,新闻性强,现场抓拍,标题准确或文字说明清晰、简明扼要。
(三)参评作品数:每家校报均可参加消息、通讯、言论、版面、新闻摄影5类评选项目,出版周报、旬报的单位每一类限报2篇(件),总数限10篇(件),出版半月报、月报和不定期出刊的单位每一类限报1篇(件),总数限5篇(件);各类别间可适当调剂,但不得突破总数。
四、报送时间和报送办法
(一)报送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7月15日
(二)报送办法:本年度开始采取网络报送方式,依托中国高校校报展示平台(www.cuepa.cn)进行网上评选。所有出版纸质报纸的高校,按照参评作品电子报送方法与流程,均可实现电子报送与参评。
具体操作方式与报送全国好新闻评选一致,登入评选后台后选择“所在省市协会评选通知”中“福建高校校报2012年好新闻评选”参评。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秘书处(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院报编辑部 林响老师 18059147771),或者直接咨询中国高校校报展示平台(技术支持周四宏老师 010--62978088,62977508,18614086337)
五、违规处理
(一)网上报送的电子版作品,要求与在校报刊登的原作品完全一致,所以,每件参评作品报送时,必须同时上传该作品所在的报纸原版面图片。
(二)如发现参评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作品电子版进行过二次加工,参评作者造假 (原署笔名的,报送时应填真实姓名,笔名写在真实姓名后并加上括号)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资格或获奖证书,并通报所在高校及相关部门。
希望各单位根据通知积极参加,抓紧做好参评工作。
福建省高教学会校报专委会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