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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评选2009年度好新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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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校报协会文件

关于评选2009年度好新闻的通知

 

各高校校报编辑部:
 
   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即将组织开展今年的好新闻评选活动,即2009年度中国高校校报好新闻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
   好新闻:2009年度(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各高校校报上发表的消息、通讯、言论和版面(共4项)。
   二、参评条件和参评办法
   1.凡履行本会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均可参评。
   2.参评篇数
   每所高校消息、通讯、言论、版面作品可选报1件,最多可报4件。原则上每位作者文字稿限报1篇。(注:每所高校的参评奖项可以调剂,但参评作品总数不得突破4件)。
   3.参评的新闻作品必须是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在校报正式出版的作品,作品字数:消息类不超过1000字,通讯类不超过3000字,言论类不超过1500字。版面为新闻版。
   三、评奖等级
   本次评奖每个奖项均设一、二、三等奖。
   四、具体要求
   1.参评消息、通讯、评论作品用A4纸复印,或将原作品剪下粘贴到A4纸上,(注意:必须用原报纸复印,如提交打印稿则不予评选),版面应交原报纸或A3复印样。
   2.请将选送的参评新闻作品复印10份,并在作品上分别注明参评种类;参评作品登记表一式2份,于2010年10月25日前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校报编辑部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必须用挂号或快递寄送)。逾期投递的作品不予参评。
   3.作品请寄至: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校报编辑部
       中国高校校报协会  汤继强 收    电话:18901293385   邮编:100871
       信封左下角请注明“参评作品”字样,参评单位请发电子登记表一份到tang999@126.com。
   4.希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评奖活动,并请互相转告。
 特此通知。

 

                                           

2009年中国高校校报好新闻申报作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