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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年度好新闻的通知——中国高校校报协会文件

作者:中国高校校报协会理事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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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校报协会文件

关于评选2008年度好新闻的通知


                                                              
各高校校报编辑部:
经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本协会今年开展2008年度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
好新闻:2008年度(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各高校校报上发表的消息、通讯、言论、版面(新闻版)(共4项)。
二、参评条件和参评办法
1.凡履行本会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均可参评。
2.参评篇数
每所高校消息、通讯、言论、版面可报1篇,总共可报4篇。原则上每位作者文字稿限报1篇。(注:每所高校的参评品种可以调剂,但总数不得突破4篇)。
3.参评的新闻作品必须是正式刊登的作品,作品字数:消息类不超过1000字,通讯类不超过3000字,言论类不超过1500字。
三、评奖等级
本次评奖设立一、二、三等奖。
四、具体要求
1.参评消息、通讯、评论作品用A4纸复印,或将原报剪贴到A4纸上,(注意:必须用原报纸复印,如提交打印稿则不予评选),版面应交原报纸或A3复印样。
2.请将推荐的参评新闻作品复印10份,并分别注明参评种类;参评作品登记表一式2份,于2009年7月20日前寄至北京市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校报编辑部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必须用挂号或快递寄送,否则后果自负)。超过此日期投递的作品一律不予参评。
作品请寄至:
北京市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校报编辑部
中国高校校报协会收     邮编:100872
信封左下角请注明“参评作品”字样。
4.希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评奖活动,并请互相转告。
特此通知。
中国高校校报协会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