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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党委中心组学习贯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总书记兰考讲话精神,李喆强调弘扬焦裕禄精神做务实为民好干部

2014-04-09     浏览(68)     (0)

  本报讯(记者齐汝林)4月1日,校党委书记李喆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兰考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校党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委组织部部长王昭风传达解读了中央新修订的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孔祥华传达了中组部干部一局局长邓声明学习贯彻 《条例》的辅导报告。党委宣传部部长乔丙武传达了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讲话的通知》及 《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兰考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新闻报道的通知》。
  李喆就学习贯彻执行 《条例》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要求。他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 《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 《条例》的内涵,领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精神,并将其融入学习和实际工作之中。领导干部要熟悉和带头遵守《条例》,组织干部要精通和严格执行 《条例》,要遵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 《条例》纳入各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作为组织干部业务培训的常规教材。
  李喆指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工作,争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注重按照 “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干部的日常培养,培养一支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注重对干部的日常考察了解,全面掌握干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干部评价体系;注重运用好 “好干部标准”,把符合 “好干部标准”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组织部要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 “好干部标准”专题研讨活动,将 《条例》精神和 “好干部标准”要求落到实处。(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