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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二 十 载 磨 一 剑 专访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王万华教授

2014-03-04     浏览(89)     (0)




  王万华,女,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1973 年4 月生,贵州省锦屏县人,侗族。 1989 年至1999 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学习, 分别获得法学学士、行政法学硕士、行政 诉讼法学博士学位。1999 年至2001 年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 站从事行政程序法研究工作。2000 年10 月在英国 W arwi ck 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 者一年。2001 年9 月分配至中国政法大学 诉讼法中心工作。主要著作有《行政程序 法研究》《中国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中 国行政程序法典试拟稿及立法理由》等。
  二十多年前,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 族自治州一个美丽的小县城锦屏,一个侗 族女孩捧读着小说《你为谁辩护》,萌生了 学习法律的梦想。1989 年秋天,16 岁的她 如愿考上中国政法大学,开始了在法大的 十年求学生涯。2014 年初春,在将满四十 一岁之际,她获得了中国法学会评选的第 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她 是王万华教授,一位名副其实的法大人, 一位花了近二十年时间在学术之路上苦 心孤诣打磨行政程序法这把宝剑的学者, 一位身体力行为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 府建设而挥剑的实践者。
  结缘法大,十载韶华定于斯如果不是种种巧合,王万华本会成为 西南政法大学的学生。
  1989 年,中国政法大学首次在贵州招 生,只招6 人。高考前填报志愿时,王万华 填报的是招生人数更多的西南政法大学。 巧的是,高考成绩出来后,赶上国家缩减 录取名额,全国考生都必须重填志愿。成 绩排在贵州文科第五的王万华,这一次选 择了中国政法大学。
  那时的昌平校区尚在建设中,89 级的 开学典礼是在旁边一所部队的中专举行。 法渊阁也还没影,图书馆是设在现在一食 堂的二层。虽然对学校的条件略感失望, 但众多名师的课程很快转移了她的注意 力,让她进入了学习的状态。
  本科时,王万华在阅读上涉猎很广, 自小喜欢读侦探小说的她仍爱看文学、史 学方面的书,当然也啃过法理学的经典著 作。虽然毕业可以分配到很好的工作,但 王万华还是决定继续深造,走上学术的道 路。1993 年,她以专业第一的成绩被录取 为本校的行政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
  当时研究生虽然不分导师,但来上课 的都是行政法学界的有广泛影响力的学 者,其中不乏泰斗级人物,如中国当代行 政法学的重要奠基者、巴黎大学行政法学 博士王名扬先生,接近八十岁高龄仍难舍 讲台,让王万华和其同学有幸沐浴前辈学 人的教诲。
  王万华在法大的学习经历并未就此 终结,1996 年,23 岁的她报考了我校行政 诉讼法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师从新中国诉 讼法学奠基人之一陈光中教授,也是对其 影响最深的恩师。为了投入先生门下,在 一年的复习期间王万华深入学习了中国 刑事诉讼法学和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刑 事诉讼法学中关于正当法律程序成熟的 理论研究使其受益匪浅,成为其后来研究 行政程序法的基础。
  走上行政程序法的研究道路,还得感 谢行政法学界著名法学家应松年教授。攻 读博士学位之初,正值国内学者刚刚开始 关注行政程序法,应松年教授将一些基础 性的研究工作交予王万华来做。在跟随应 松年教授从事课题研究的过程中,王万华 接触到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行政程序法, 对行政程序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最后将 之确定为博士论文的选题。历经近一年之 努力,王万华完成了博士论文《行政程序 法研究》,这是全国第一篇关于行政程序 法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因对行政程序法 原理作出重大创新性研究而被评为2001 年度百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论文突 破了当时“程序法就是诉讼法”的认识,推 动了行政领域的程序法治研究。
  1999 年,王万华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师从中国法学 会宪法学研究会前任会长张庆福教授,继 续从事行政程序法学的研究,张老师为学 术甘守寂寞的精神深深影响了她。2000 年,王万华远赴英伦,在英国著名学府华 威大学法学院做了一年的访问学者。2001 年,王万华回到母校中国政法大学任教, 28 岁评为副教授,32 岁破格评为教授,33 岁评为博士生导师。
  至今,法大培养出的全国十大杰出青 年法学家已达到七位(以当选时在法大任 教为准),王万华无疑是极其特殊的一位。 她是唯一一位本科、硕士、博士皆在法大 求学的,可谓名副其实的法大人,在法大 校园,军都山下、晓月河畔,度过了她最美 好的十年青春岁月。诚如王万华所言,法 大已成了她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苦心孤诣,宝剑锋从磨砺出行政程序法学自上世纪90 年代在国 内兴起,如同一把未经打磨的宝剑,王万 华正是早期加入这一领域开展研究的开 拓者之一。近二十年来,王万华的研究精 力倾尽在这一领域,一砖一瓦搭建出完整 的成果理论体系,一心一意磨砺出宝剑的 耀眼锋芒。
  王万华凭借博士论文《行政程序法研 究》在学界崭露头角。在这篇论文中,王万 华明确区分了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尤其 是与行政诉讼程序的差别,将程序法治拓 展到行政法治领域。此外,王万华创造性 地提出行政程序在现代社会的双层含义, 技术层面上的行政程序在每一社会形态 普遍存在,但权力制约层面上的行政程序 则为现代社会所独有。只有在现代社会, 公民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参与到行 政权力的运行中,公民在行政程序运行过 程中的权利才能得到重视和保障,使行政 权力受到制约。在行政程序法典的基本内 容选择上,王万华提出了三个思路:是否 包括实体规范;是否包括内部行政程序; 是否包括行政复议程序。这三个思路得到 了后来学界的广泛认同和采纳。
  同样因在行政法学研究作出突出贡 献而获得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 家”称号的薛刚凌教授这样评价这位博士 生期间的同学:“王万华专注于行政程序法 研究,为推进行政程序法理论研究、制度构 建做出了重大贡献,她最大的特点是,做学 问勤奋、踏实、认真,不急功近利。”
  我们可以想象一位执着的铸剑师在 炉火旁一遍又一遍地打磨心爱的宝剑,可 在他心里这把宝剑似乎永远还不够锋利。 王万华则是在学术的殿堂里,苦心孤诣地 钻研行政程序法,在她心里似乎永远也没 有止境。用王万华自己的话说:“创新和深 入是学术研究的核心,我希望尽最大的努 力和可能,能够达到学术上的至高境界。”
  然而她取得的成果已经足够耀眼。近 二十年来,她先后出版了关于行政程序法 的独著3 部、主编3 部、合著20 余部;在 《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行政 法学研究》等法学刊物发表论文40 余篇, 为《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广泛转载。研究成 果涵盖中外行政程序法资料整理、外国行 政程序法比较研究、行政程序法原理、中国 《行政程序法典》立法研究及法典试拟稿拟 定等各方面内容,形成完整的成果理论体 系,大大推进了行政程序法理论研究的体 系化与深入研究,同时为行政程序立法实 践奠定理论基础,研究成果得到立法机关 的高度重视,并为立法实践所吸收、采纳。
  在代表作《中国行政程序法典试拟稿 及立法理由》中,王万华对中国未来行政 程序法典提出全面立法设想,并逐条作了 充分、深入论证。该书出版后,在学术界和 行政立法机关产生广泛影响,很快售罄, 并成为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制定行政程 序规定的参照蓝本。
  2011 年,王万华已经获得第六届“全 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经过三 年的等待,她终于入选第七届全国十大杰 出青年法学家。我校诉讼法研究院院长卞 建林教授评价道,王万华天资聪慧,勤奋好 学,专注学问,成果丰硕,在科研和教学方 面取得非常优异的成绩,其当选青年法学 家,理所应当,名至实归。王万华的博士生 张奖励认为,她虽然待人温和、处世低调, 但在学术上对自身要求极其严格,今天的 成就与她孜孜不倦的辛勤耕耘分不开。
  投身实践,推进法治显担当王万华曾谈到法大人的内涵,她认 为,法大人有一种社会使命感,有一种务 实的学风,不光有理想,还积极地去行动, 去实践。而她本人也是身体力行地在诠释 法大人这一内涵。
  1999 年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的宏伟目标,建设法治政府是这一 战略的核心部分。而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 机制就在于通过行政程序法来规范行政 权的行使,形成制度。制定一部全国统一 的行政程序法是中国行政法学界一直的 愿望。十多年前,以应松年教授为首的专 家学者就着手制定多个版本的行政程序 法草案。然而,作为一部行政法中的基本 法,虽曾经写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但迄 今尚未能启动立法议程。
  2008 年,在时任湖南省省长周强的支 持下,应松年教授领导一个起草小组,制 定出全国第一部系统规范政府行政程序 的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 定》,同年10 月开始施行。王万华正是这 个起草小组的主要执笔者,她不仅直接起 草了大多数条款,还作为全稿的统稿人, 为规定出台贡献了大量心血。
  该规定确定了公开、参与、便民、高 效、信赖保护等基本原则,全面规范了政 府工作流程,涉及行政主体、行政决策、行 政执行、行政监督等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 建立了行政管辖制度、行政协助制度、行政 回避制度、行政决策制度、行政公开制度、 听证制度、证据制度、教示制度、卷宗阅览 制度、时效制度、说明理由制度、裁量权基 准制度、行政问责制度等行政程序的基本 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当时尚未引起学 界的关注,但实际上是一个急需规范的行 政活动领域,在没有任何可参考蓝本的情 况下,王万华独立起草了这方面的规定。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出台,开启 了程序控权的法治湖南模式的尝试,为国 家层面的立法积累宝贵经验,它取得的成 功打破了很多人对行政程序法的质疑。湖 南的实验证明,制定行政程序法确有必要, 而且对于提高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源 头上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务公开、提高行 政效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在湖南之后,相继有8 个地方政府出 台了行政程序规定,如山东省、西安市、海 口市、汕头市等。这些规定均以《湖南省行 政程序规定》为蓝本,内容和体例上高度 相似。王万华认为,湖南开创了一种以程 序控权机制为核心的法治湖南模式,得到 各地的效仿,现在对地方立法不能再追求 单纯的量的增长,而应该总结经验,上升 到国家层次的立法。
  目前,王万华不仅承担了第一部行政 程序地方性条例《北京市行政程序条例》 预案研究工作,还承担了国务院法制办 《行政执法程序条例》(专家建议稿)起草 工作。据了解,2013 年10 月公布的《十二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已将“行 政程序方面的立法项目”列为第三类项 目,王万华的研究成果和实践参与对推动 我国国家层面《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实在 功不可没。
  除了积极参与推动行政程序法立法, 王万华还参与了《行政许可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 法》等法律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立法、修 法论证工作。王万华也积极参与地方法制 实践,其作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委 员会委员参与了北京市十余部地方性立 法的论证工作,作为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 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参与了大量疑难 复议案件的审议工作。
  虽然身兼重担,但能为推动依法行 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贡献一份力量, 王万华感到由衷的高兴。在她看来,解决 社会问题的对策研究和理论研究一样重 要,中国的法学研究和社会密不可分,我 们在坚持公平、公正这些基本价值的前提 下,必须深入了解中国的社会,寻求中国 社会条件下达到目标的路径。
采访手记:
开学第一天,我接到了采访王万华教授的任务,她刚当选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能够与这样一位年轻有为的法学家面对面,我感到又兴奋又紧张。一路上,车窗外雾霾封锁,道路都看不真切。在我心中,王万华教授的形象也像被一层浓雾围绕着,我一直忐忑地猜测:她是不是特别严肃,会不会满口专业词汇?而真正见面后,她亲切随和的态度缓解了我的不安,她回答我的问题,一直微笑着,轻描淡写,仿佛她在学术上所取得的成就都极其平常。我注意到她用的手机是很老旧的诺基亚(传说中能砸碎核桃的),问起,才知这部手机已用了十多年。我脑子里突然就浮现一位执着的铸剑师的形象,在炉火旁,排除一切干扰,苦心孤诣打磨心爱的宝剑。离开时,王万华教授说的一句话打动了我:“人生的一个阶段,做好一件事就够了。”后来为写好这篇稿件,我采访了王万华教授的同事、学生,还在文渊阁泛黄的旧书中找到了《你为谁辩护》,在逐字逐句的阅读中,渐渐体会到她对法治的那份真情。而稿件完成的那一刻,我拉开窗帘,一缕强烈的阳光洒在桌案,多日的雾霾散了,我心中那样一个美丽、执着、勤奋、高尚的青年女法学家的样子,也变得那么耀眼、那么明亮。(记者 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