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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 - 《吉林大学报》

我校工业技术研究总院被确定为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2014-03-16     浏览(41)     (0)

本报讯 近日,科技部发布通知,我校工业技术研究总院被确定为第五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该机构以市场化、专业化、高端化为发展方向,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与各类创新主体以及国家高新区、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协同等,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支撑作用。2008年至今,科技部累计批准92所高校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其中“985”高校29所。
2012年8月,工业技术研究总院被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确定为“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此次经过严格评审,又被确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业技术研究总院完成了国家、省级完整的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技术转移、产学研合作奠定了基础。
(工业技术研究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