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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 - 《上海师大报》

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中期考评工作启动

2014-01-10     浏览(42)     (0)

上海师范大学文明委执委会发布新的文明单位考评指标体系和报告框架,强调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两促进、两发展、两提高。评出了年度校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


  本报讯 市文明办、市教卫党委日前正式发布2013版《上海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考评指标体系》和2013版社会责任报告框架,2013-2014年度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进入实质性评估阶段。1月3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执委会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校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五连冠”的目标,并根据创建指标细化分工,落实创建责任。校领导、文明委执委会副主任杨卫武、葛卫华、高建华,以及执委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执委会主任秦莉萍主持会议。
  会上,校文明办负责人对2013版《上海高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考评指标体系》及《上海高校市级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框架》作了说明。会议对2013版《上海高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考评指标体系上海师范大学分解指标》进行了审议,并部署了市级文明单位中期考核及2013年社会责任报告等相关工作。
  秦莉萍在会上强调,执委会成员要增强责任感,同心协力实现“五连冠”创建目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两促进、两发展、两提高。要在主动建设方面下功夫,上下联动,把二级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与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制定具有师大特点特色、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推动基层文明创建。
  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出了2013年度校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入围的好人好事将于近日在校园网公示。
(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