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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 - 《石河子大学报》

一位老军垦的爱情故事

作者:理:文晓宇  整  述:贺荣洲  口    
2013-11-30     浏览(185)     (0)

文章描述了作者参军进疆后在新疆屯垦戍边的生活,回忆了他的恋爱史,包括与湖南辣妹子李芳的初恋以及与湖南长沙姑娘刘玲玲的婚恋经过,特别是简朴的集体婚礼。





  我叫贺荣洲,生于1934年,是江西省永新县才丰乡洲尾村人。我是1951年2月参军进疆的。在新疆军区22兵团9军25师75团(后改为新疆兵团农七师21团,现改为第八师121团)屯垦戍边40余年,也可说我是个老军垦了。我从连队当文教开始,到退休前任师干部学校(党校前身)书记兼副校长,我一生的故事可真不少。这里我主要谈谈本人的恋爱史吧。一、初恋要谈我的恋爱史,首先就应从我对女性产生的好感谈起。记得1951年3月,我们江西永新学生队在向新疆进军途中,路经西安城,巧遇了湖南女兵第七招聘团。我们两队是同住在西安市大金台旅馆,那时,我是第一次见到女兵。后来我们两队又一起共同听了李贞女将军的报告。记得那天早饭后,我们永新学生队是先到会场后,坐着等湖南队入场。当时,我们还没有发绿军装,个个穿的还是入伍前的学生装。可是,她们湖南女兵发绿军装比我们早几天,个个穿的是整齐的新军装,她们飒爽英姿、雄赳赳、气昂昂地迈进会场。接着,我们两队就利用开会前的时间,进行了歌咏比赛。江西永新学生队的漆开元文书,先打拍指挥我们合唱了一首歌《我是一个兵》。(此歌,还是我们在行军途中才学会的。)接着,永新学生队的漆文书站起来大声说:“下一首歌,该谁唱?”永新学生队队员集体喊:“湖南队,来一个。”接着,湖南队的女兵中一位很精干的姑娘,大大方方地站起来说:“我们湖南队合唱一首《红色娘子军连歌》,好不好?”湖南队的女兵们齐声答:“好!”接着,那位湖南队的姑娘就起了个头:“向前进,向前进,战士们责任重,妇女们冤仇深。预备,唱!”女兵们就合唱了此歌。她们的歌声是那么雄壮、那么甜美。从那时起,毛主席家乡的湖南女兵,在我的脑海中,就留下了很深的好印象。
  1952年秋天,我在75团三连任文教已一年多了,在全团的文教工作中,也是干得很突出的一个。那时,团里要选派一名文教到石河子(当时的兵团机关所在地)出差,去参加兵团在石河子举办的祁建华创立的拼音速成汉字识字法培训班。很巧,我们团就推选我去参加培训班学习。心想:这也是组织上对我的培养和关怀。我在这个培训班上一个多月,就学会了祁建华的拼音识字法。
  在石河子举办培训班期间,我结识了骑兵八师一个运输队的女文教———李芳。原先我就对毛主席家乡的女兵产生过好感。真巧,李芳也是1951年参军进疆的湖南招聘团的女兵。我们是在周末的舞厅中相识的,在跳舞互相交流中才得知:她是湖南醴陵县人。文化程度初中,和我同岁都是18岁,长得与我一样高,细皮嫩肉的皮肤,也白里透红,两只眼睛黑白分明、光亮照人。可以说:这个姑娘,五官端正、美丽大方。两根乌黑闪亮的大辫子有6、70公分长,平时话语也不多,很稳重又内向,脸上常挂着笑容,显得十分文静、美丽。这是个标准、漂亮的湘女辣妹子。每个周末晚上跳交谊舞,她总是喜欢找我作舞伴。当然,我也是求之不得的喜欢。她是我的第一个舞伴,也是我的第一位舞蹈老师(因为,当时我这个农村人,还从没到过舞场,跳过舞呢!)。我就小心认真地跟她学。也许是她看中了我的年青英俊和男子汉的气质,加之我们都是南方人,生活习惯又很接近、语言方面也有许多相同之处,我们俩感到相处很愉快、很甜蜜。我们俩互相之间也没有谁敢说一句:“我爱你”的话。但我们各自是心照不宣,心里却像干柴烈火一样熊熊燃烧着……培训班结束后,我仍回到农七师75团,她仍留在石河子的运输队。我们只有互相打电话经常联系,或信件往来频繁,互相寄照片和礼物。为了各自心中秘密不被别人发现,又有助于工作,我们还用拼音字母写信进行交谈(这也是我们当时的一项发明专利吧!)通过我俩经常互通情书,倾吐相互的爱恋心声,不久,我们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她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只要她认为能给对方带来开心、欢乐的,都在信中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诉我。我也同样地告诉她。我们在写信时,也必然会用上谈情说爱的一些字眼,又怕别人偷看到我们的情书,泄露天机、成为笑料。我们商定,不用方块汉字表述,而全部采用拼音字母写,实际上一封情书就象是一篇“外文”一样,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一般是看不懂的。当然,在信中谈得最多的,还是互相间的思念之情。甚至写到她作梦都想和我在一起跳舞、一起学习、一起生活等等。在互相交流中,也涉及到我们结婚成家之后的一些打算和设想等等。真是无话不谈,没完没了。隔上一些日子,就寄一张近期照片给对方。以此来达到我们见面的目的。她知道:我喜欢音乐,还给我赠寄了一个口琴。我就经常用口琴来表达自己的心声,时常吹起 “敖包相会”、“芦笙恋歌”等流行的情歌,可谓真是用心良苦。
  然而在双方商定我们结婚的地点问题时,我们发生了很大的分歧。她说:石河子是个风水宝地,有美好的发展前途。当时,是兵团司令部所在地,也是八师师部所在地,要我调过去。一句话:那就是石河子美好,她舍不得离开。她讲了很多的理由来说服我。而我呢,由于封建思想意识作怪,觉得男方跟女方跑,显得男方无能,丢人现眼没出息。应该女方跟随男方走才对。于是我就回信告诉她:“只有女方嫁到男方、跟丈夫走”的道理。还说:“炮台,也是农七师师部所在地,发展前景同样很大,同样大有作为”等等。两人思想上出现了分歧,加上当时我们之间是农七师与八师之间人事调动问题,也很不容易。双方是19岁的青年男女,哪有什么处事经验和耐心。两人都感到困难重重似的,深深地困扰着我们,使我们无计可施。来往的信件总是争论不休,都是纸上谈兵,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双方都互不让步,进而发展到相互赌气,连信也不写了,处于“冷战”状态。那时,我们双方的心里都很痛苦……大约过了半年之久。她们单位的组织,突然给我寄来一封信,并夹寄了我寄给李芳的照片等物件,所寄的又全部寄回给我了。信中说:“李芳因病(可能是胃癌)住院治疗无效,而不幸去世,已半个月了。”在清理李芳的遗物时,发现了我的信和照片,组织上也知道了我们是处在热恋中的好朋友。他们单位就把照片照我的地址寄回给了我,并告诉我已发生的噩耗,希望我能够节哀和理解。我是能理解李芳的一片好心和真情的。
  对于李芳的去世,使我失去了一个相知相爱的恋人,失去了一位无事不谈的好朋友,对我的打击是很大的,精神上一度是十分痛苦的。哎,李芳这么年轻,才19岁呀,就被病魔夺走了宝贵的生命,也真是太可惜了。也说明我们之间没有终成眷属的缘份。但我对她的好感,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不会忘记我们之间难忘的初恋之浓情。二、屯垦戍边,喜结良缘我的第二次恋爱是成功之举,终于使有情人成了眷属。我曾经说过:“非湖南姑娘我不娶。”我的妻子叫刘玲玲,是1937年11月出生的湖南辣妹子。她1952年3月参军进疆时,还是个15岁、上初二的长沙小姑娘。在“八千湘女”中,她也是年龄最小的,而且是很走运的人。她,一到乌鲁木齐就考上了新疆军区“八一”农学院,在农学院农学系棉花培训班,学习种植棉花的栽培技术。毕业后,1954年7月,她分配到我所在的农七师21团工作。她先后在二连、六连当过农业技术员。而我是搞文教工作的。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但是,我与刘玲玲却结合了,这还真有上天做媒“歌为媒”的爱情故事呢!
  那是1954年9月,刘玲玲是六连的技术员,参加团里组织的棉花产量监定会议,来三连检查工作。晚上没回去,就住在她的同乡熊国华大姐的女生宿舍里。而那时我还在三连搞文教工作。晚饭后,刘、熊在连队女生宿舍门口散步聊天,而我独自一人在连部门口放声高歌。我是井岗山的儿子,对井岗山的民歌特别喜爱。我唱的是:“罗霄山脉的中段,有一座雄伟的高山。苍松翠竹常年青,山洪流水永不断。井岗山啊!井岗山……”优美、嘹亮的歌声传入到刘玲玲的耳朵里。她情不自禁地说:“这歌声真好听!唱得太好了,是谁唱的呀?”熊大姐说:“那是我们连的小文教唱的。”第二天,刘玲玲就到别的连去检查棉花了,连我的面都没见上。可那歌唱井岗山的动人歌声,却像留声机一样,留在了刘玲玲的耳朵里、脑海中……这是她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不是歌声为媒,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朦胧的、甜蜜的……不久后,我从三连调到团机关当文教。当时的宣教股股长冯化礼(后任团政委)的爱人秦跃坤(后改名秦莉萍),是刘玲玲的湖南老乡,给刘玲玲牵线搭桥、介绍对象。老秦物色的小伙子,便是我这个井岗山儿子———江西小老表:贺荣洲。
  当秦莉萍问刘玲玲愿不愿意和小贺文教谈对象时,刘玲玲说自己还年轻,不想谈恋爱。但又说:“团里尽是些老头子兵,我一个也看不上。”老秦说:“我给你介绍的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你看了会满意的。”而玲玲这时又产生了顾虑,说:“你叫我们见面,万一见面后我不同意,那怎么办?”老秦又说:“我给你介绍的人是团机关的文教,人长得帅,又很聪明能干,以前是三连的小文教,才调到团机关的。你想:小文教若表现不好,会从三连调到团机关来嘛?再说,实在你见面后仍看不上他,也不要紧嘛……”玲玲听说介绍的是三连的小文教,就说:“噢!他就是那个唱井岗民歌的小文教嘛!”于是,刘玲玲才同意抽时间和我见面谈谈。
  有一天天气很好。刘玲玲来团部开会。休息时,老秦把我叫到团机关图书室,与刘玲玲见面。老秦说:“这位是团机关的贺荣洲文教。她叫刘玲玲,是咱团六连的农业技术员。希望你们能成为好朋友。我就介绍到此,有话你们自己谈吧。”说完话,老秦就关上门走了,留下我和玲玲……那一次,我们相互介绍了各自的一些家庭和工作等情况,见面后,我是一见钟情。我觉得她年轻,人长得也小巧玲珑很标致,又是八农毕业培养出来的科技人员,更理想的是:她是湖南的辣妹子———长沙的姑娘。我明确表示:愿意加强交往、加深了解,成为好朋友。她也没有说不同意的话。后来,她告诉我:“见面的第一印象很好。年轻、英俊都具备了。”在说话中,她又发现我的气质挺好的。心中暗想:如果这样好条件的小伙子不找,错过了机会,以后会要后悔的。她心情很好,没有说不同意,也没有拒绝就意味着同意。这是合乎情理的表达方式。我们的首次见面交谈是成功的。事后的一些日子里,一有机会我们就想相互见面谈心。可以说,已成了一对日思夜想中的恋人……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从1954年的初次见面,到1956年3月8日结婚,中间有15个月的恋爱期。我们双方都是更加倍地努力工作,想给我们共同的屯垦戍边、婚恋历史增添光彩。刘玲玲就是那期间,第一次立功授奖,荣获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授予的 “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而我也从团机关文教调到政治处宣教股当上了新闻干事。我们双方都坠入了爱河,落入了情网。但我们没有 “偷吃禁果”,我们一直保持着积极向上、纯真的恋爱态度。把恋爱当作推动自己工作的加油站。婚前,我们也经历了不少的故事,但记忆深刻的有两件事:
  一件事是给我送温暖,玲玲利用工余节假日给我编织了毛衣。毛线是她掏钱买的,毛线是草绿色的,象征着青春美好。毛衣的背是红、黄、兰、黑四种颜色,象征着我们的人生多姿多彩。我呢,每当玲玲到团部开会、办事,我就当“东道主”,都要叫她和我一起吃饭,好像吃在一起,才是一家人,才像小两口似的。说实话,那时的心情,真有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三天不见如隔九载”一样。因为两人处在热恋之时,总想见面,是符合正常的心态。两人一见面就总有说不完的悄悄话,相见时欢,分别时难呀。她每次返回连队,我总要送她一程,而且送的好远、好远……另一件事,我们还在一起合拍了一张定情结婚照片,起名为:“屯垦戍边、喜结良缘”。我俩都穿着绿军装、胸前佩戴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符号、头戴着“八一”两字的五角星军帽,我坐在左边,她紧挨着我右边,端庄而微笑地我们第一次合影了(见前插图)。这是我们恋爱时的珍贵纪念品。后来,我们将这张上了色的照片,放大了十来寸,并做了一个很精致的相框,装饰好放在我家客厅最显眼的地方。凡是来我家作客的朋友,都夸这张照片照得好!说我们年轻时英俊、漂亮!后来兵团副司令员朱签凡、农八师政委马荣等春节来访时,见到此照片,还叫摄影师摄入镜头,在石河子电视台、兵团电视台新闻节目中播放过呢!
  到了1956年,我们的恋爱经过互相了解和多方面的考验,正式结婚的条件已经成熟。于是我们就商定在“三.八”妇女节那天,在团部参加集体婚礼。提前一天,我套了一个爬犁子去六连,让玲玲坐在爬犁子的筐子里,接到了团部。又坐汽车到沙湾县民政局,就花了5毛钱领取了结婚证。我们结婚成家,不仅是我们个人的要求和愿望,同时也得到了组织和领导的支持和鼓励。因为,凡是结婚的人,领导才认为:安下心、扎下根的,是长期建设新疆的具体表现。
  这年“三.八”妇女节,是个永远难以忘怀的日子。不仅是我和玲玲的结婚纪念日,而且就婚礼的简朴程度而言,现在说来,真让人难以相信。我自己也认为,那是天底下最简单的集体婚礼。
  大家都知道:结婚,是要迎亲接新娘的。现在已从“四人抬着花轿,吹吹打打接新娘”,改为坐着小轿车去接新娘了。可我那时结婚,是拉着爬犁接新娘。现在的青年男女结婚特讲排场,新娘画妆、打扮得花枝招展,比仙女还漂亮,脖子上戴着金光灿灿的金项链,耳朵上挂着银光闪闪的银耳环,手上戴的是金戒指,身上穿的是新式的婚纱礼服……要结婚了,就要买新楼房、大彩电、新冰箱、新式全自动洗衣机,可真是高档又新潮。举行婚礼,要请司仪主持,请摄影师照像,在宾馆餐厅办上几十桌酒席……可我们那时,在121团团部机关饭厅举行的集体婚礼,每对新娘新郎的胸前只佩戴大红花。结婚的仪式和现在还是很相近:都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对拜,这还是一样的。中午饭是在团机关食堂买饭进行会餐、庆祝婚礼。“三.八”妇女节,团机关改善伙食,那天中午是一荤两素。客人喝喜酒,不是现在的“伊力特曲”、“五粮液”等名酒,而是那时21团加工厂自己烧的粮食散酒,大家喝的、吃的还是蛮高兴的。入洞房,我们那时是没有自己的新房,新婚之夜是借用团机关管理科的一间库房,腾出来只使用三天就要归还。我们结婚也没有什么床,只是借的两条长板凳,拼起来当床用。新房中没有什么摆设,墙上贴满了同志们送给我们的结婚礼品———年画。房中只有两床被子、两个褥子、两个枕头、两个军用书包和一个装衣服的小木箱(放着还可当吃饭小桌用)。别的家具,什么也没有了。我的婚礼现在看来是“太寒酸”了。我之所以在这里还要一一讲述,是要提醒现在的年轻人,看看上世纪50年代我们老军垦人的婚礼,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屯垦戍边”的革命精神,对我们兵团今天的发展,是十分有益的呀!
  这里,我想用我们结婚50年时,我写的一首诗《屯垦戍边、金婚喜赋》(后来,发表在2008年1月11日《石河子日报》上),作为本故事的结束语:
  “牵手同行五十年,人生伴侣喜有缘。
  恩恩爱爱白头老,坎坎坷坷意志坚。
  战胜病魔春永驻,和谐社会福无边。
  山盟海誓金婚许,来世夫妻不食言。”———摘自《一位老军垦的回忆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