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 - 《长沙理工大学报》
我校荣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本报讯 日前,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2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决定》,4月26日《湖南日报》通报了这一表彰决定。我校被授予“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08年我校获得“湖南省文明单位”后,文明创建工作获得的更高荣誉。
近年来,我校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加快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和谐治校”战略,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为载体,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不断促进党风校风、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办学特色日趋鲜明、办学实力显著增强、师资水平整体提高、科研平台不断壮大、教学改革成果丰硕、科技创新成就卓越、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成绩斐然,形成了“铺路石”精神、做事文化等工作特色和一批文明成果,为交通、电力、水利、轻工等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成为在湖南省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先进典型之一。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