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学校规范各类表彰和评选程序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规范各类表彰活动和评选程序,建立科学的评选表彰管理机制,近日,学校出台 《聊城大学评选表彰活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将评选表彰活动分为校外评选表彰活动、学校评选表彰活动和校内二级单位评选表彰活动三类。校外评选表彰活动由一名校领导主管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根据职责权限报送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评选程序要按照公布工作方案、参评单位初评、学校评审、学校审定、公示、申报、表彰的步骤进行。学校评选表彰活动由主办单位按时申报,学校集中审批,审批通过项目方可有序组织实施。校内二级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将实施方案及评选结果报送人事处备案。(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