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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我校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举行共建协议签字仪式

2013-04-10     浏览(47)     (0)

  本报讯 4 月8 日上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 学锋一行来访我校,与我校领导就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问 题进行了交流并签署共建协议。副校长张桂林出席了签 字仪式。教务处处长于志刚,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 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周志荣,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仪 式。仪式上,刘学锋向学校捐赠了专程送来的审判案例卷 宗复印副本。
  张桂林在协议签署仪式上发表讲话。她代表学校向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感谢,感谢刘学锋院长带来的 真诚和热情,感谢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程从祖国的大 西南赴京签署共建协议和捐赠案例卷宗。泸州市历史悠 久,在中国革命史上占据有重要的地位,在中华传统文化 中也有独特的地位,中国政法大学和泸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签署共建协议,不仅是过去合作友谊的证明,更是进一 步全面合作的开端。
  张桂林感谢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刘学锋院长对于 中国政法大学西部基层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的支 持,她指出,2012 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批准,同时建设“应用 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 培养基地”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三个“卓 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其中“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 育培养基地”就是专门培养面向西部基层的卓越法律人 才。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近期学校加快了西部基层型卓越 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致力于推动和落实 “高校———实务部门”合作的共建机制和培养模式。其中, 建立检察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和审判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 的“西部基层案例卷宗专柜”,是核心工作内容之一。此次来 自四川泸州中院的案例卷宗,将进一步充实该专柜内容,其 将与之前的千余套专柜案例卷宗一起,专门服务于西部基 层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
  此次我校与泸州中院的共建合作,在合作内容上着 眼于强化西部基层型法律人才基地的建设工作,优化培 养流程和工艺,全面提升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 质量。在和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协议之后,检察 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和审判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中的 “西部基层案例卷宗专柜”所存放的案卷数量将超过2000 套,标志着我校西部基层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建设中的基础资料积累工作进展顺利,已经能够满足学 生培养的日常需要。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