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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保卫处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校卫队”

2013-04-09     浏览(56)     (0)

  本报讯 日前,聊城市公安局代表省公安厅召开表彰大会,表彰聊城市在2012年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我校保卫处被山东省公安厅授予“先进校卫队”荣誉称号。保卫处李军同志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张永华、王鹏冲两位同志被授予“优秀校卫队员”。
  开展“先进校卫队”评选,是省公安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旨在规范高校保卫队伍管理,进一步提高保卫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夯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基础,在全省高校开展的一次活动。保卫处将以此为契机,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狠抓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我校师生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全力为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刘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