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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 - 《中国农大校报》

中以中心签署第四期合作备忘录

2012-12-25     浏览(61)     (0)

中国-以色列国际农业研究培训中心在武汉签署第四期合作备忘录,开展科研合作、高校人才联合培养、技术推广等合作。中以中心作为我校国际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继续关注和支持中以中心的发展。该中心自1993年成立至今已培训3500多名高级农业科技及管理人员。





  本报讯 12月11日上午,中国-以色列国际农业研究培训中心在我校签署第四期合作备忘录,以色列驻华大使马腾和我国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巡视员屈四喜代表双方在协议文本上签字。我校党委书记瞿振元、副校长王涛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备忘录,第四期合作项目从2013年1月到2017年12月,双方将分两个阶段开展科研合作与技术开发、高校人才联合培养、技术推广与商贸服务,以及文化交流等合作。
  瞿振元在致辞中对以色列外交部国际合作中心、我国农业部国际合作司等对中以中心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中以中心的发展历程是中以两国在农业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的一个缩影。中以中心合作项目作为我校国际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对外交流合作的亮点,我校将继续关注和支持中以中心的发展,尽快把备忘录内容细化,推动项目进程。
■新闻链接:中国-以色列国际农业研究培训中心简称中以中心,1993年10月正式成立,是由中国农业部和以色列外交部联合在我校设立的农业合作机构。截至2011年底,中以中心先后举办国内现代农业高级研修班69期,培训高级农业科技及管理人员3500多人次,举办援外国际培训班17期,以色列先进的农业技术在我国得到了推广,同时也加强了我国、以色列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友谊和合作。 (刘铮/文 曲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