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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共履责任同筑和谐
我校学生积极参与3·15消费者维权宣传

2008-03-22     浏览(527)     (0)
  本报讯3月15日,阳光明媚,春意盎然。校学生会(东区)、管理学院、汽车学院、计算机学院、新农科技社的同学们在校内外举行了形式多样的维权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由聊城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聊城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等单位主办,济南人民商场、聊城市五星百货、聊城大学校学生会(东区)承办的聊城市暨东昌府区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五星百货大楼前广场举行。我校校学生会和青年志愿者代表参加了大会。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会场设立了投诉站,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申)诉,并向市民介绍合法维权的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条例。我校学子作为聊城市重要的消费群体,积极参与维权活动,并组织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签名。
  ◆管理学院新民学会举办了主题为“管院3·15呼唤维权意识‘交给我你的心声,还给你满意的答案’”的调查宣传活动。学会主要成员通过访谈的形式,对大学生以及工人、农民、学者和商户等消费群体逐一进行调查。学会成员还向维权意识薄弱的农民发送了通俗易懂的的漫画、海报,并运用学过的法律知识对他们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给予解答或建议。
  ◆汽车学院社团联合会车迷协会开展了汽车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活动以讲座的形式展开。主讲人精心准备了汽车消费者权益宣传资料,通过真实案例的讲解提醒同学们要学会用法律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讲人还引导在座的同学认真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给同学们讲述了大量的法律知识。
  ◆计算机学院分团委联合大学生法律协会开展了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他们拉开“安全健康诚信消费”的条幅,向过往同学宣传维权的知识。大学生法律协会的同学们设立了消费维权中心咨询台,为同学们讲解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向过往同学发放保护大学生消费权益的宣传手册。
  ◆3月13日下午,为了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让农民学会辨别农资(化肥、种子、农药)的真假,新农科技社成员来到东昌府区郑官屯,为当地的农民上了一堂“辨别真假农资正确维护自身权益”的技术法律课。成员们还将果树种植的一些新技术资料发到农民手中,对当地果树种植的情况做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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