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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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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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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校办将2007年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财政厅等上级行政机关,以及聊城市人民政府等地方行政机关发给我校的有关文件、通知、明传电报等几百件移交档案馆保管。档案馆将对这些文件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后妥善保存。(王凤刚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