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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 - 《兰州大学报》

看兰台·集粹(二)
甘肃法政学堂的毕业文凭

2012-10-15     浏览(395)     (0)




  兰州大学档案馆藏有清宣统二年甘肃法政学堂毕业文凭一件。
  文凭呈长方形,外径宽66.5厘米,高83厘米,内径宽52厘米,高56.5厘米,四边共有八条龙作纹饰,四角从右上开始顺时针印有“毕业文凭”四字。文凭共录840余字,无标点,系楷书手写石印。
  文凭形成于宣统二年十一月(公元1910年12月),其前半部分刊录了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元1907年12月31日)内阁奉上谕颁布的慈禧懿旨。内容如下:
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内阁奉上谕朕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懿旨“国家兴贤育才,采取前代学制及东西各国成法,创设各等学堂,节经谕令学务大臣等详拟章程,奏经核定,降旨颁行,奖励之途甚优,董戒之法亦甚备……着学部通行京外有关学务各衙门,将学堂管理禁令定章,广为刊布,严切申明,并将考核劝戒办法前章有未备者补行增订,责令实力奉行。……总之,以圣教为宗,以艺能为辅,以理法为范围,以明伦爱国为实效,若其始敢为离经畔道之论,其究必终为犯上作乱之人。盖艺能不优可以补习,智识不广可以观摩,惟此根本一差,则无从挽救。故不率教必予屏除,以免败群之累。违法律必加惩儆,以防履霜之渐……如有废弃读经讲经、功课荒弃、国文不习而教员不问者,品行不端、不安本分而管理员不加惩革者,不惟学生立即屏斥惩罚,其教员管理员一并重处,决不姑宽。倘该府尹、督抚、提学使等仍敢漫不经心,视学务士习为缓图……以致育才之举转为酿乱之阶,除查明该学堂、教员、管理员严惩外,恐该府尹、督抚、提学使及管学之将军都统等均不能当此重咎也。其各懔遵奉行,……以副朝廷造士安民之至意。此旨即着管学各衙门暨大小各学堂一体恭录,一通悬挂堂上。凡各学堂毕业生文凭均将此旨刊录于前,俾昭法守。钦此”
  后半部分录有所考科目、教员姓名、分数、学生年龄、籍贯及其曾祖、祖父、父亲名字。文凭上盖有“甘肃法政学堂关防”及甘肃提学使陈曾佑名章、满汉双文的“甘肃提学使司”印鉴,最后是文凭发放日期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