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走过法大
作者:王磊 届硕士毕业生 2012 ■法学院
文章描述了作者对法大的向往和想象,以及在真实法大中的失落和探索。作者离别法大时,感悟到法大的精神是修身立世、格除物欲和私欲,做一个幸福的法大人。尽管离别,但法大精神将永存。
多少次因深恐置身于法大之中, 不能识其全貌,而未敢记录其点点滴 滴。
多少次因苛求文笔之美,而放下 着墨法大的笔,松下敲录法大的键 盘,但却始终不能停下思索法大的 心。
而此刻,自己已然离开了法大的 怀抱,而此刻,自己糟糕的文笔只会 更糟而无望变好,我不得不催促自己 落笔,细数自己走过法大的心语心愿 以及离别法大的所思所虑。
在还只知“中国政法大学”不知 “法大”的日子里,对法大是一种向 往,一种想象。真是这种纯真的向往 和完美的想象,让自己衣带渐宽、憔 悴成疾而不止跋涉的步伐。终于,在 09 年的春末,在真实法大的角落里, 第一次听到了自己的脚步声。
只可惜,没听到几声脚步,我已 然走遍了法大的每个角落。
还是那份对法大完美的想象,曾 给我不竭动力的想象,让我在真实法 大的怀抱里,许久沉浸于难以排遣的 失落之情中。几乎真实法大的一切, 都在破灭着我曾经对她的期许和幻 想,让我感受着保守残缺的遗憾。
可是,在一个个渗入我生命的日 子里,在汇聚于法大的众多良师益友 的敦敦教诲、比学赶帮中,在自己不 断地追问:“法大应该是什么样子”、 “法大人应该是什么样子“中 ,我爱 上了这所小月河畔的法大、真实的法 大。
她曾过给我的失落,不是因为她 不美好,而是因为她没有我想象的美 好。裹挟于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的社 会之中法大,却始终没有忘记自己 “法治天下”的使命,停止向着完美伸 臂的努力。在这个小校园里,总会有 些人和事,让你只有在一座被誉为 “中国法学最高学府”中才能看见、听 到、甚至参与其中。
对的,法大,她没有给我伊始所 期许的东西,但是,她却给了我真正 需要的东西。三载论道,她把我从习 惯用想象来认识世界的洞( 中拯救, 让我于阳光下,脚踏实地去看取、认 识并试图去美化这个真实的世界;她 让我明白学历只能代表过去,学习和 研究能力才能代表未来,并使自己在 任何新的知识领域里,始终抱持着小 学生般谦卑和好学,勇攀该领域知识 的高峰;她让我在不断地跋涉于柏拉 图、亚里士多德、哈特、德沃金的困惑 之中,去思考人类社会存在所面临的 矛盾和问题,去寻找幸福人类社会生 活的钥匙,去拷问自己乃至我们人类 灵魂的秩序,去追问个体乃至全人类 命运的先知。
也在此刻,当离别法大,走在法 律的边缘之时,自己方些许参悟,也 许每一个法大人都会牢记,但未必理 解的校训:“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明法,其意不仅仅在说,我们法 大人应该熟知法条,明白法理,上可 司法为民,下可以法律己;更在说,我 们法大人应该明白:法律的不确定性 和法治的局限性,应该深知法治腐 败、堕落的因子,因人性的自私、贪婪 和非理性而始终存在。于此,作为一 个法大人,放在“明法”之前的,必须 是“厚德”。所谓“厚德”,就是修其身, 节其欲,在法律不确定、空白之时,在 法律式微、无力之时,仍能从心所欲, 而不逾矩。由此,“厚德”是法治国家 这个“泥足巨人”真正的守护神。由 是,我们也才能更好地理解“格物”、 “致公”。此时,“格物”也不仅仅局限 于《大学》中“格物致知”中的意义, 即”格物“仅简单地意指,格万物之 理,以达致知之境。于此,“格物”的主 要意指的是:格除自己心中的物欲和 私欲,以达致公之境———“为天地立 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 世开太平”。也许,这就是法大校训的 深意,也许这就是我们法大人应该具 备的精神。这种精神的生命,始于它 成为法大人幸福生活的必需品时,蕴 于我们每个法大人的生活方式和习 惯之中。
其实,这也正是可爱的黄进校 长,在毕业典礼中,用其真挚而动人 的演讲,淹没了淅沥雨声,送入我们 耳里的礼物:他希望我们修身立世、 修业济世,具备“照一隅”的精神,做 一个幸福的法大人。其言外之意,难 道不是:只有我们具备法大精神,才 能成为一个幸福的法大人?
离别法大,离开的不仅仅是小月 河畔的一幢幢留有法大印记的建筑 物,更是作别一群心灵深处同染有法 大精神的师友,自己从此形单影只漂 寄四海。
然,苟法大精神之同在,吾余行 之不迷,虽颠沛其何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