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报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法学院
签署合作协议

2012-06-18     浏览(57)     (0)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安徽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崔伟检察长受聘兼职教授,双方将互设基地、互聘专家教授、合作培训,并在法律实务教育和课题调研等方面开展合作。此前已聘请多位专家。


  本报讯 6月12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我校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崔伟检察长同时受聘兼职教授。我校党委常务副书记牛维麟,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伟、政治部主任李中学出席仪式并致辞,法学院师生代表与安徽省检察机关百余位干部参加仪式。
  根据法学院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合作协议,双方将互设基地、互聘专家教授、合作培训,并在法律实务教育和课题调研等方面开展合作;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法学院设立教育培训基地,法学院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设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此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已聘请法学院韩大元等六位教授为专家咨询委员会特约专家,我校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已聘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两位副检察长为兼职研究员。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