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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沉痛悼念我的恩师———杨荣馨教授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姚红

2012-04-10     浏览(143)     (1)

这篇文章是作者对杨荣馨老师的缅怀,回忆了与杨老师相识相知的经历,以及杨老师对作者学术和事业的支持和帮助。作者深感杨老师对中国法律界的巨大损失,对他的离世感到悲痛万分。


  三月二十一日晚七点左右,我正在单 位加班,接到宋明志老师电话,告知杨老师 病危,当时心里咯噔一下,本想立即赶往医 院看望老师,但小宋说医院禁止探示。由于 第二天我要带队去外地进行立法调研,只 能委托明志随时向我通报杨老师的情况。
  一路上,我一直担心着杨老师的身体 情况,默默祈祷杨老师能够闯过这关。三月 二十五日,终于收到乔欣老师发来的好消 息,她说:“杨老师身体状况已明显好转。去 看他时,他一直看着我,和他说话时一直有 反应:点头、微笑、摆手。大家都在赞叹杨老 师生命力的强大。”看到这条信息,我真的 好高兴,也大松了一口气,心想,回京后第 一件事就是去看老师。然而,仅时隔三天, 风云突变,杨老师竟驾鹤西归。哀哉、痛哉、 惜哉!杨老师,你为什么不给学生留下见您 最后一面的机会?
  从第一次见到杨老师至今已过去近三 十年。常言道三十而立,虽然自己在民事诉 讼法学科领域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成绩, 但从事民事立法二十七年,为中国的法制 建设还是做了些工作,而这一切,都源于我 的导师杨荣馨教授,是他将我引入民事诉 讼法研究的新天地,是他给了我的事业始 终如一的支持。
  与现在学生报考研究生时已对未来导 师有了全面了解不同,当年我是在非常偶 然的情况下报考了北京政法学院研究生院 民事诉讼法专业研究生。那时我是从招生 简章中知道了导师的姓名,并不知道导师 在学科领域的建树,更没有见过杨老师。记 得第一次见到杨老师是在研究生院召开的 教师大会上,杨老师亲切、和蔼,混身上下 透着一股儒雅气息,一下子消除了我紧张、 陌生的感觉,心中顿感踏实。
  作为北京政法学院文革后招收的第一 批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也是杨老 师带的第一批研究生,当时,我对于怎么完 成研究生课程是很茫然的,但杨老师对于 如何培养我们却有着周密的考虑和安排。 为了使我们打好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基础, 杨老师不仅为我们列出了需读书目,鼓励我 们多看书,而且在校内一隅临时搭建的板房 内亲自给我和师兄上课,学生少、条件差,丝 亳没有影响杨老师的授课热情,至今我还清 楚地记得杨老师上课时循循善诱、认真负责 的态度和神情。可以说,杨老师待我就像对 自己的孩子,充满了关心和爱护。
  1983 年,司法部在西南政法学院举办 民法、民事诉讼法师资培训班,当我向杨老 师表达了想参加民事诉讼法班学习的想法 后,杨老师立刻给予支持,安排我们在该班 学习了六个月。这期间,我们不仅听到了柴 发邦老师、杨荣馨老师、江伟老师、常怡老 师、唐德华老师等当时我国最著名的顶级 民事诉讼法专家的授课,而且还结识了一 大批后来纷纷成为我国民法、民事诉讼法 领域领军人物的朋友,真可谓是开拓了眼 界,活跃了思想,促进了今后的发展。可以 说,当时杨老师的这一安排是极有远见的。
  研究生学习期间,杨老师对我的帮助 数不胜数,特别是论文撰写阶段,杨老师在 听了我的想法后,详细与我讨论论文的角 度、结构是否合理妥当,论点、论据、论证是 否全面扎实,并安排我与江伟老师见面,对 论文进行进一步探讨。可以说,为了我的论 文能够顺利通过,杨老师是费尽心血的。
  研究生毕业后,杨老师本想留我在学 校发展,但当时我志不在教学,当我心怀愧 疚、战战兢兢将自己的想法与杨老师和盘 端出时,杨老师虽然面有难色,但还是对我 表示支持。可以说,没有杨老师的大度和对 我个人意见的尊重,也不可能有我的今天。
  离开学校走进立法工作部门,我听到 了民事诉讼法学界四大金刚(柴发邦、杨荣 馨、江伟、常怡)的说法,才真正知道杨老师 原来是如此著名,他不仅在民事诉讼法学 界占有一席之地,而且还是我国民事诉讼 法(试行)的起草人。在为自己作为杨老师 的学生自豪的同时,也对杨老师谦虚务实 的精神品质有了更深切的体会,同时暗下 决心将杨老师的所教、自己的所学用到工 作中去,不枉杨老师教我一场。
  在我经历的二十七年立法工作中,不 论是制定和修改民事诉讼法,还是我委对 法律询问件的答复,凡涉及民事诉讼法的 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选定的咨询专家常常 会有杨老师,法工委每年举办的新春专家 座谈会,杨老师也都被邀请出席。杨老师在 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对法工委的工 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做到了有求必应。为 法律草案提意见,杨老师是极认真仔细的, 不仅对涉及的重大问题会提出自己的意见 和建议,就连用词标点也不放过。对于我们 提出的疑难法律问题咨询,杨老师通常会 从理论基础、法律规定、实践处理可能遇到 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答复详尽完整。
  杨老师最大的心愿是制定一部独立的 民事强制执行法。从九十年代开始,杨老师 就组织力量开展了强制执行法的研究,提 出了强制执行法的专家建议稿,这几年更 是不顾年事已高,奔走于全国许多地方,参 加制定强制执行法的论证会、学术研讨会, 为制定独立的强制执行法鼓与呼,充分展 示了一个有良心的学者对国家和人民的拳 拳之心,学生为杨老师对立法事业的执着 所深深感动。
  研究生毕业以后,与杨老师见面的机 会少了,但与杨老师工作上的联系却一直 持续着,我忘不了杨老师对学生的那份沉 甸甸的情,也缺不了杨老师对立法事业的 支持。
  往事历历在目,我不敢相信,那个一年 半前在井冈山为民事执行法立法据理力争 的人,那个几月前在寿诞会上声称自己是 “八零后”的人,那个不久前还为民事诉讼 法修改提出书面意见的人,那个民诉界四 大金刚中看起来最健康的人,就这样匆匆 离开了我们。
  杨老师的去世是中国法律界的巨大损 失。作为学生,我们失去了一位传道授业、 悔人不倦的著名法学教育家;作为立法工 作部门,我们失去了一位毕其一生、倾其所 有支持立法工作的杰出法律咨询专家。为 此,我们悲痛万分。
  老师走了,但老师的关怀、老师的教 海、老师的精神、老师的希望,将永驻我心。 我相信,老师几十年辛勤栽种的桃李将会 代代传承老师的事业,我们会让老师在天 堂里看着我们微笑的。
  杨荣馨老师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