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 - 《三明学院报》
我校荣获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学校”称号
2012-01-15
本报讯 日前,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命名表彰大会在福州召开,我校荣获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学校”称号。
省级文明学校,是省委、省政府联合授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突出,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的学校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体现了一所学校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按照“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解放思想,不断创新,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自觉把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视为深化德育、优化教学、美化环境的强大动力,有机地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加强学校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营造良好校风结合起来,与推进素质教育、实践科研兴校、改善办学条件、建设现代化学校结合起来,与探索“典型引入”、“全员育人”思政教育新模式结合起来,有力推动了学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逐年迈上新台阶。(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