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遗珠在何处,沧海明月深

———曹雪芹百回原稿初探

作者:杨连民    
2011-11-01     浏览(143)     (0)

  曹雪芹的 《红楼梦》是否是一部完成之作,在学术界尚有不同看法。我认为曹雪芹已经完成了这部百回大书的创作,下面分别从小说原文、脂评、曹雪芹的同时代人题诗等加以论析。1从小说原文来看,这是一部完成之作。
  作者在第一回中,把作品虚附在一个神话故事上,女娲炼石补天,只有一块不堪入选,后得道人施展幻术,被携带到人间经历了繁华富贵,劫终之后,还复原形,石头将自己的经历编述成文,刻于石上,被访道之僧人抄去流传:“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我们注意到,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前提是僧人“从头到尾,抄录回来,问世流传”的,而且历经十年,增删五次,不可能只是个未完成残稿。再者如果有所谓的《风月宝鉴》作为蓝本的话,那样完成全部创作岂不是更加容易?况且我们从石头与僧人的对话中也可以看出来,“一段陈迹故事”即此一部小说,又说“我这一段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醉馀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僧人所读刻文之内容也是书中的主要故事情节,且突出了“大旨谈情”而非“伤时骂世”之主题。因此从这里可以看出,曹雪芹自己通过书中人物之口,向读者透出了此是已完成之作。
  又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中,又副册、副册以及正十二钗的命运是预先安排好了的,是明明白白地写在册子上的。我们可以从已经完成的人物秦可卿的塑造来看,她的实际生活轨迹与册子里的暗示性描写完全一致。另一个正册人物贾迎春也基本完成,嫁给中山狼孙绍祖也是在册子里安排好了的。八十回之后的原文估计也就是写她的“一载赴黄粱”了。另一个又副册人物晴雯的命运更是与册子所写若符合节,完全一致。可以想见,在作者的原设计中,这些人物可能发生的事件、经历、以及命运结局早已是烂熟于胸了,作者还在具体的行文中,屡屡以谶语、谜语、隐语、暗语以及诗歌等形式加以渲染提醒,我们有理由相信,作者在修改、增删、平衡、调整故事情节时会注意这两者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的。因此,第五回就几乎可以看作是一部大书的总纲,是书中诸多人物命运的提前总结,有了这一回的布置,整书的脉落、结构、人物的生活轨迹以及最终归宿必定会顺理成章地完成。这种小说结构的安排或许借鉴于《金瓶梅》,金书的第二十九回有“吴神仙贵贱相人”一节,小说借吴神仙的相术把西门庆、吴月娘、李娇儿、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孙雪娥、西门大姐、春梅等共九个人的命运结局全部用诗句的方式展示出来了,而且从整部书的完整情节来看,吴神仙的相术很准,被相的人物几乎毫无例外地按照他的暗示走完各自的人生历程。在这一点上,曹雪芹借鉴了《金瓶梅》的表现手法。通过分析不难看出,这第五回的文字所隐含的人物预示性结局与后来人物性格的塑造、情节发展及最终命运与归宿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映照与呼应的关系,这种结构上的安排,应该是全部情节完成后的调整平衡后的结果,也就是说,这里的第五回未必是先写出来的,更有可能是在全部写完之后再插进来的一回纲领性文字,以使行文增加神秘性和趣味性甚至是诗意,并且还与第一回的神话预设相呼应起来,真真假假,变幻莫测,从而收到很好的艺术效果。也正是从这个角度上讲,第五回纲领性文字的存在便可以见证全部章节的完成。2除了小说本身的文字可以见证作品是完成了的之外,前八十回的抄本中的脂砚斋的评语为我们提供了更加有说服力的证据。
  首先,我们可以从脂评中找到现八十回抄本中所没有而续书中或继承或删改或忽略的人物描写与故事情节。
  如十九回写宝玉到袭人家里,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庚辰、己卯、有正本有夹批曰:“补明宝玉自幼何等娇贵。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齑,夜雪围破毡’等处对看,可为后生过分之戒。叹叹。”又二十一回中:便权当他们死了,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庚辰夹批云:“宝玉之情,今古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读到后半部则洞明矣!此是宝玉三大病也。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能‘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炎僧哉?玉一生偏僻处。”又最后一回的“情榜”上宝玉的判词是:情不情。另外脂评中还提到茜雪狱神庙慰宝玉、风姐扫雪拾玉、误窃、及甄宝玉送玉等。从这些脂评中,我们能明显地感到同样是读曹雪芹的 《红楼梦》,我们今天的读者,与当时的批评者脂砚斋等人,处于一个极度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即批评者面对的是完整的原本,可以游刃有余地前后连贯起来加以比较,或指出伏线在哪里,照应在何处,而我们现在的读者则只有曹雪芹的残存前八十回,对有些评论感到莫明其妙。再如写黛玉。情榜上她的判词是“情情”,这在脂评中屡屡被提到。元春所点之戏有《离婚》一出,脂评则曰伏黛玉之死。宝玉题其诗为“五美吟”,脂批则说为后文“十独吟”作对。二十六回宝玉“来至一个院门前,只见凤尾森森,龙吟细细”,脂批:“与后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一对,可伤可叹。”这个后文即指黛玉逝后,宝玉独自来到潇湘馆看到的凄凉景色。又四十四回写黛玉自己说出渔婆之语,脂批:“妙极之文,使黛玉自己说出夫妻来,却又云是画上扮的,本是闲谈,却是暗寓不祥之兆,所谓画中爱宠是也,谁曰不然?”又七十九回,宝玉到此紫菱洲一带地方徘徊,伤念迎春之时,“见其轩窗寂寞,屏帐萧然”脂批云:“先为对景悼颦儿作引”。在诔完晴雯之后,宝黛二人有一对话,宝玉将原句改为:“黄土垄中,卿何命薄;茜纱窗下,我本无缘”,庚辰夹批:“如此我亦以为妥极。但试问当面用尔我字样,究竟不知是为谁之谶,一笑一叹,一篇诔文总因此二句而有,又当知虽诔晴雯实诔黛玉也,奇幻至此。”由上简单列举可知,黛玉在曹雪芹原稿中的信息可谓相当集中,甚至可谓脉络清晰,结局分明也。
  除了宝黛而外,脂批还较为集中地透出其他人物的命运与归宿。再如暗示元春之死。省亲一回中,元妃点了四出戏,脂评说各寓四件大关键之事,即乞巧寓元春之死,而与其判词和曲子紧相呼应。“二十年来辨是非”,当是指其享寿不永,青年而亡,则前80回已经写到宝玉17岁了,元春长宝玉一岁,则元春之死只在二年之内了。
  探春远嫁。二十二回探春谜语之脂批云:“此探春远适之谶也。使此人不远去,将来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据此可见探春远嫁当在贾府败落之前。又据她自己的花签:瑶池仙品。日边红杏倚云栽。其意谓必得贵婿,当时众人皆道:我们家有了个王妃,难你也是王妃不成?(元妃为皇妃,而非王妃。现实中的曹家倒是有两个王妃,曹寅的两个女儿都是由康熙命亲,一嫁额尔苏郡王为妃,生福彭;另一个嫁近侍卫,姓氏不详。)另据日本藏三六桥本:探春,远嫁,杏元和番。这样我们可以据日边、倚云、出得去(赵姨娘大闹时,探春发恨说:“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我自有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儿家,一句话也没有我乱说的。”)和番、王妃等事件想象探春的情况。
  惜春出家。抄捡大观园后,惜春矢绝宁国府,对自己的丫环入画无情绝义,是为其最终入空门、绝尘念之前兆。在第七回送宫花给惜春时,惜春正与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一处玩耍,见周瑞家的送花说道:“我这里正和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她做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来了;若剃了头,可把这花戴在哪里呢?”这也是谶语的安排。从她的判词里,正是她日后落发为尼,“独卧青灯古佛旁”的写照。湘云嫁卫若兰。订婚以金麒麟为信物。若兰若富家公子,却好景不长,或享年不永,湘云守寡:水涸湘江,云散高唐。湘云出嫁应在贾府败落之前,应该是八十回后不远之回目。31回王夫人对周姨娘说:“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有婆家了,还是那么着。”32回中,袭人道:“大姑娘,听见你前儿大喜了。这会子又害臊了,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还在西边的暖阁上住着,晚上你同我说话,那会子不害臊,这会子怎么又害臊了?”可知湘云的婚事应该是很切近的了。在此一再渲染铺垫。
  巧姐的结局。巧姐的结局应该是如曲子所唱那样,逢凶化吉,遇恩人,得救济。小时她与板儿一个玩佛手,一个玩柚子,脂评云:“柚子即今之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点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隐隐约约,毫无一丝漏泄,岂独为刘姥姥俚言博笑而有此一大回文字哉?”又刘姥姥给巧姐取名字时,靖眉脂评云:“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伤心。狱神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辛卯冬日。”
  其它人的结局无不如判词所言,又加以谶语诗句的暗示,遵从曹雪芹的安排,合理地完成各自的人生,而且这个时间也就在二三年间完成,可见,原80的文字是相当紧凑的,多重矛盾集中在一起爆发,非大手笔断不能举重若轻,善始而善终也。
  通过以上分析,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脂评,知道原稿中人物的部分情节安排与命运归宿;同时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对脂评的分析,可以知道曹雪芹原稿是已经写完了的,而且不止是一个人看到过原稿。3除了以上这些脂评可以说明曹雪芹原稿已经完成之处,我们通过分析脂评的语言特点,进一步见证以上的结论。因为在脂评中,有大量的表示全部、整体的词汇语义场说明他看到的是全部作品,那怕他用的是表示半部作品的词汇。
  如甲戌本凡例中有:“是书题名极多,梦是总起全部之名也”。“全部”是表示整体之意也。同样是在凡例中,“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岂只十二人哉?”此处用“通部”字样。第一回中,“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脂批:剩了这一块便生出为许多故事,使当日虽不以此补天,就该补地之坑陷,使地平坦而不得有此一部鬼话!”这里说“一部”。又后文:“美中不足,好事多魔,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脂评:四句乃一部之总纲”。又警幻与绛珠对话时,“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脂评:馀不及一人者,盖全部之主惟二玉二人也。”又说到“全部之主”。第3回中,脂砚先生自云:“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此处可以说明此书在被批评时是“有首有尾”的了。又同回冷子兴演说宝玉时,脂批:“一部书中第一人却如此淡淡带出,故不见后来玉兄文字繁难。”雨村说道甄宝玉时,脂批:“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此处明言此书可分上下各半部也。据不完全统计,脂评中关于此类的表述前后共有关41次之多,且40次是在50回之前,1次是在55回出现,余不复见有。即表示作品全、整、完全的词语有:全部、通部、一部、从首至尾、一书、后百十回、此书、前后通部等;表示作品的一部分的词语有:前半部、上半部、后数十回、下部、后半部等。由此推断,曹雪芹原著已经完成,批书人脂砚斋、畸笏叟等人是看过全部著作的,只有畸笏叟交待出五、六稿丢失的原因。据笔者推定,曹雪芹原稿只有100回,而不是前人主张的110回、108回和120回等,此限于篇幅,暂不深论。
  除了以上这些材料可以证明曹雪芹完成了原著之外,他的同时代的人,也看过完整的抄本《红楼梦》。这可以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二十首中看出来。其诗序云:“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从序中看出,明义所见虽为抄本,但是全本,足本,是一部,而非半部。故其诗最后三首为: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
  安得返魂香一楼,起卿沉痼续红丝。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
  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
  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从这三首诗可以看出,《葬花词》的确为诸艳归源之处,木石前盟终成虚,黛玉因病而死。而且金玉之姻亦最终成为悲剧,石归山下,完成劫终还复原形之说。这一切变化也不过是几年间的事,贫穷难耐凄凉的宝玉瘦骨嶙峋,而当日的红粉女子也都各自归去,这种结局不是比当年的石崇有绿珠殉情做伴更加不如吗?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曹雪芹已经完全完成了这部文学巨著的写作,但80回之后部分是如何缺失的,此待专文论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