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7版)
(二)平定匪患,安定民生
自正德十二年(1517)王阳明到任后,仅用一年多时间,就迅速平定了闽、赣、湖、广四省边界地区为患多年的匪乱。之后,他陆续上《添设平和县治疏》《立崇义县治疏》《添设和平县治疏》,奏请朝廷,在匪患严重、经济落后的福建漳州府河头地区,江西赣南横水、桶冈地区,广东浰头地区分别设立平和、崇义、和平三县,以安定民生、收长治久安之效。疏称:“但举大事,须顺民情;兵革之后,尤宜存恤……变盗贼强梁之区为礼义冠裳之地,久安长治无出于此。”
(三)顺应“夷情”,建言献策
王阳明在平定广西思田少数民族土司的武装反叛之后,针对明朝中央政权开始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引起边疆少数民族频繁骚乱的弊端,提出了顺应“夷情”、酌情兼设流官、土官以维持少数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政策。嘉靖七年(1528)四月,他以重病之躯给皇帝上疏《处置平复地方以图久安疏》,提出“特设流官知府以制土官之势”“仍立土官知州以顺土夷之情”“分设土官巡检以散各夷之党”以及释放土目家属、开办学校、委派教官等建言,彰显出一代名儒“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和“修己以安百姓”的崇高情怀。
综上所述,从王阳明“政在亲民”思想的政治实践可以看出,虽然王阳明在平乱过程中不得不动用武力,但他始终秉承儒家爱民、安民、顺民之心来践行“明德亲民”的社会理想。他强调道德本位,将社会教化、社会治理以及一系列行政手段结合起来,治理了很多难治之地,做到了“民不骇政,四方咸宁”,显示出他高超的政治智慧和实践能力。诚如他的挚友、大儒湛若水给出的评语:“复起尹庐陵,卧治六月,而百物具理,有声”,这个评价很高,也很中肯。
三、王阳明“政在亲民”思想的时代价值
王阳明从政伊始,始终以明德亲民为座右铭,以“保民生、推民治、开民智”为己任,为国尽忠,励精图治,不遗余力。他立足于儒家“以民为本”的根本精神,以儒家“仁德”(良知)为核心价值,倡导爱民、保民、安民、顺民的价值观,体现了儒家的人文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价值。
首先,王阳明的“政在亲民”思想与民主启蒙思潮相契合。王阳明“致良知”学说高扬主体精神,开启了明末清初以黄宗羲为代表的民主启蒙思潮之先声。经历明清之际大变局后,黄宗羲提出了“民为主宰,君为客卿”的命题,以及“为万民,非为一姓”的民治主张和“工商皆本”论,这些开时代新风的著名论点,继承与发展了王阳明以“明德亲民”为核心的人文精神,堪称王阳明“爱民、顺民、以民之好恶为好恶”思想的“升级版”。黄宗羲的这些新观点带有民主启蒙性质,较之王阳明的亲民思想有了显著进步。
其次,王阳明的“政在亲民”思想与倡导为政以德相契合。不可否认,王阳明“政在亲民”思想带有许多封建糟泊,也不可能真正做到“亲民”,但其蕴含的重要观点之一,就是为政之道在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归根到底,就是坚持为政以德,推行德治。其内涵:一是为政者要以德修身,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与文明素质,成为民众的表率。二是对人民实行德治,用道德人文精神化民成俗。王阳明“明德亲民”思想启示我们:只有加强政德修养,才能筑牢从政之基。“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这是党员干部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也是严格约束自己操守与行为的边界标尺。当今时代,党员干部理应以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品行作为,彰显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本色。
最后,王阳明的“政在亲民”思想与执政为民宗旨相契合。王阳明强调“政在亲民”“为政者”要顺应民心,“以民之好恶为好恶”等。诚然,王阳明提出这些思想观点是为明王朝统治阶级服务的,而且带有唯心主义天命论的色彩,但它对促动统治者重视老百姓、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他的“政在亲民”思想启示我们:党员干部要笃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宗旨,顺应人民期待,尊重群众意愿,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福利。深入调查研究,在掌握民情的基础上准确分析民意,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民心,竭尽全力为他们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