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简称“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于2012 年 12 月 4 日经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作风建设,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三大作风”,再到“两个务必”,党的作风建设贯穿于党的发展历程之中。新时期以来,由于一系列客观原因和自身思想的松懈,某些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日益淡薄、群众观念日益模糊、艰苦奋斗作风逐步丧失,这些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在群众中引发了强烈的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带坏了党风、政风,必须坚决予以治理。2012 年 11 月,党的十八大对党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规定,为十八大后党的作风建设定下了总基调;12 月 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此后,中央各部门和全国各地纷纷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具体的实施办法。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实施细则、加强督查考核、进行约谈问责,“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党迅速贯彻落实。
2025 年 3 月 12 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自 2025 年全国两会后至 7 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题中应有之义。“中央八项规定”内容具体而实在,是“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铮铮宣示,也是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作出的掷地有声的政治承诺,对从源头上反腐起到很大的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资料来源于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