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 根据滨医保发(2025)4 号文件,自 4 月 1 日起,“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省内和跨省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统筹内医疗费用的首先自付比例由原来的 5%统一调整为 20% 。
(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