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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 - 《黑龙江大学报》

《黑龙江大学章程》正式发布(2025年核准稿)

2025-04-15     浏览(48)     (0)

本文介绍了学校《章程》的修订背景、过程、原则和修改重点。章程是学校的基本准则,旨在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修订过程中遵循了依法依规、与时俱进、突出特色等原则,修改了81条,新增8条,重点修订了办学特色和发展定位、办学指导思想、学校职能等条款。

章程概述

《章程》作为学校的“根本大法”,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章程》着眼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立足学校办学历史和发展实际,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凝练了学校办学成果,最大程度凝聚了办学共识,明确了未来学校建设发展特别是现代大学制度的一系列基本规则,是全校上下、社会有关方面智慧和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指导学校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对学校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背景

2015年5月,我校现行《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准生效,并向校内外发布实施,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进程迈上了新的起点,《章程》一直沿用至今。期间,全国高校思政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相继召开,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高等教育发表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系列重要部署、发布系列重要文件。为认真贯彻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形势新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动依法治校,切实反映办学特色和改革成果,凝聚师生、校友、社会等各方共识,学校与时俱进对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过程(2022年5月-2025年1月

章程修订阶段(2022年5月-2023年3月)★

制定修订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章程修订领导小组和修订小组;

召开修订工作部署会及4次修订小组专题研讨会;

形成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4月-2024年9月)★

面向全体校领导、全校师生员工征求意见;

形成章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面向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学校党委全委会议审定通过;

面向省高校章程建设专家库专家征求意见并修改;

形成章程修正案送审稿。

 

★核准印发阶段(2025年1月)★

报请省教育厅核准,通过;

正式印发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修订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

主要依据高教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高校基层组织条例、高校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学生管理规定等20多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主要提法和语言表述上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突出规范性。

★坚持与时俱进★

对照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逐条落实教育部章程修订核准要点明确指出的4项修订原则和22条修订要点,对章程中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条款进行细致修改,并逐条注明修订依据,做到充分论证、应修尽修。

★坚持突出特色★

把学校十一次党代会、“十四五”规划以及近年来改革发展实践,凝练出的发展目标写入章程,充分体现改革成果和学校特点,为未来发展提供思想引领和制度保障。

修改重点

本次在各章节结构上保持相对稳定,除序言外,仍由总则、学校职能和教育形式、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教学及科研机构、教职员工、学生、经费资产与后勤、外部关系、学校标识、附则等部分组成,修改81条,新增8条,删除13条,共10章100条。相关文字调整外,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明确办学特色和发展定位★

根据《核准要点》要求和多所高校通行做法,在序言中新增并集中表述了学校的发展定位,把强特色、高水平、现代化一流地方综合性大学的办学目标等要素体现到章程中,发挥统领作用。

★明确办学指导思想★

按照核准要点,依据新的高校基层组织条例,在第一章总则中明确增加一条办学指导思想,并且落实二十大精神、加入"两个确立"的相关表述,突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内容。

★明确学校五大职能★

在第二章学校职能和教育形式中,补充了国际交流合作“第五项职能”,并对履行五项职能的具体方式进行了完善。

比如“学校保障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育教学核心地位”“保障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享有相应的科研自主权”“促进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等。

★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相关内容★

在第三章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中,遵循高校基层组织条例、示范文本等,完善了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以及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补充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工作的有关内容。根据派驻改革情况修改学校纪律检查机构相关表述。

★完善学校治理体系的其他内容★

学术组织方面,根据31号文(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政工作的意见)精神,强化学校党委对学术组织的领导,细化完善了各学术组织的职责、委员组成、运行机制等。民主监督方面,对教代会、学代会、以及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内设机构方面,规范了机构设置原则以及机构负责人任免、任期、任职年限等问题。

★健全院系党组织和院系议事决策制度★

在第四章教学及科研机构中,明确了学院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由原来的党政共同负责制,调整为按照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要经学院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明确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

在第五章教职员工中,增加了设立教师工作委员会、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完善了教职工的权利义务以及评价、奖惩、保护和救助等机制方面的内容,突出教师是学校的主体力量。

★强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在第六章学生中,修改了学生权利义务,强调“三全育人”以及就业创业、心理健康等工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