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立即拆除非法加高的钢板,立即整改,吸取教训,保证以后不再非法改装车辆。”3月11日下午,货车司机程伟对正在执法的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执法队员张念东说。
当日,货车司机程伟为了多拉一些砂石料,擅自非法改装加高车辆围挡30公分,被正在执勤的鄂州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员查获。该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运输安全法,更是对交通行车安全造成了严重地隐患。
坚持释法与说理并重,执法过程中,张念东耐心释法说理,推动货车司机程伟认罪认罚,现场拆除了非法加高的货箱钢板。执法队员将“说理”贯穿执法全过程,前移“说理”关口,鉴于货车司机是首次违法,并且车辆载重未超重,现场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
“将‘说理’与‘非接触式’执法有机融合,针对相对人诉求多样化及执法背景复杂性,打造‘1+N’说理模式。”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执法队员张念东介绍,试点以来,鄂州通过“说理式执法”方式查处案件1378起,其中办理不予处罚案件5起,结案率达100%。
变“单向输出”为“双向互动”,该支队采用释明有关案件事实的“事理”、释明有关法律适用的“法理”、释明有关自由裁量的“情理”3个步骤实施重点“说理”,最终获得相对人的理解与配合,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为抢抓施工进度,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方在未取得相关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挖掘公路,在鄂州G106碧石路段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台挖掘机正在挖掘电缆沟埋设电缆,存在重大行车安全隐患。
针对施工方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甚至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执法人员采取了“说理式”执法的方式,现场讲解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告知当事人未经过安全评估与行政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当场表示:“幸好第一天施工就被你们发现了,我们才能马上知错就改,及时止损,不然后期要多花好多冤枉钱,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鉴于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并能主动配合,及时消除违法行为,未造成实际影响,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涉路施工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该支队坚持围绕事前释法,规范行政检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事中说理,明确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听证过程、执法文书等各环节说理内容,围绕罚后释疑,注重疏导服务,实施案后回访制度。
作为全省交通运输说理式执法试点,鄂州市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说理式执法事项成功入选2024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通过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强制与教育相结合,让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执法公信力。”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喻晓明说。
(陈珂 蔡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