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云南民族大学 - 《云南民族大学报》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奋力开创全国一流民族大学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024-07-04     浏览(9)     (0)

文章总结了云南民族大学过去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提出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文章强调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改革、加强监督等措施,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上接第三版)  由“背靠背”到“面对面”。建立信访举报电子台账、问题线索电子台账,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五年来,校纪委共接收信访举报
398件,其中,重复举报168件,业务范围外转办76件,作为问题线索处置154件;向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发出工作提醒函204份、督办函60份,做实做细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将“四种形态”从监督执纪向监察执法拓展。精准把握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整体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五年来,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6 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占总人次的97.61%,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的监督执纪理念。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行动,完善跟踪回访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树立起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三个效果”相统一的执纪执法导向。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学生党员马某予以澄清反馈,在全省高校属首次开展此项工作的学校,得到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严肃查处附属中学重复举报问题,对反映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为受到不实举报的8名同志澄清正名,持续释放干事创业的“活力因子”,在民大全系统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学校防范和治理腐败常态长效

严格执纪问责,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查党员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针对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党员意识淡漠,违反党纪党规、师德师风的行为,予以相应的党纪处分。学校纪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紧盯“四个领域”“七个关口”等关键领域和部门,集中力量靶向治理。五年来,共立案查处15人次。其中,党内警告处分8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次,开除党籍1人次,免予党纪处分1人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充分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强化。

完善制度机制,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点对点精准发力,把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贯穿制度建设全过程。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七个关口”廉洁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督促部门、学院制定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等;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修订职称评审办法、经费支出审批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25项规章制度,并对完成“废改立”的制度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执行和完善。持续推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制度建设的成效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加强廉洁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省委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教育系统深刻汲取罗崇敏、朱华山、吴松、熊荣元、胡飚、袁斌等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和日常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以“清廉民大建设”为主题的家风教育、“好家风”微视频作品竞赛、“一周一案一警示”教育、领导干部廉政家访等活动,汇编《警示教育学习读本》,为全校职工开列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内六大纪律和师德师风的负面清单,配以相应的典型案例,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使广大教职工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征订《清廉云南建设学习教育丛书》(口袋书)并向全校58个学院(部门)发放,组织实施以“崇清敬
廉”为主题的“12345”清廉民大建设工程,即打造1个廉洁书香厅、开展2次警示教育、组织3个廉洁家风专题活动、开展4次专项督查整治、采取5种形式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经常性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活动,夯实不想腐的思想基础。

 (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有力纠治“四风”

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把握党性党风党纪内在联系,把握“四风”与腐败风腐同源、风腐一体特征,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60条清单》,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督促各职能部门、二级党组织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审计整改要求。打好明察暗访、部门联动的组合拳,建立健全常态监督、节点攻坚、典型通报等工作机制。坚持开展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廉洁提醒和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并密切关注“错峰违纪”等苗头,时刻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五年来,集中开展督促清理或配合巡视、审计整改,对各部门、学院超标办公用房,违规报销发放通讯费和网络服务费“小金库”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67次,实现对二级党组织、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全覆盖。

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校纪委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积极协助党委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将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融入日常监督,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开展“三风”专项检查工作,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校风教风学风持续向好。深入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师生关注“小切口”,推动问题“大整治”,对职称评审、绩效分配、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中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立行立改。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公款购买高档白酒、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专项开展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治理,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校风教风。

(五)全面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体系

积极推进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一体推进高校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在校党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推进云南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23年3月挂牌成立云南省监委驻云南民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7名同志被首次授予监察官等级。实行校纪委与监察专员办、纪委办公室与纪检监察处合署办公,内设机构名称规范为综合办公室、党风政风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实现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相分离、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新体制机制运行以来,及时、准确完成全校监察对象信息统计工作,截至目前全校共有监察对象1721名;向省纪委监委机关联系室报备党委会、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会议3次,开展工作沟通协调50余次,实现顺利起步、良好开局。

持续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从2019年起,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平台”,实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电子化、信息化,改变过去年终考核扎堆、学院部门应接不暇的情况,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监督效率。在省纪委监委的支持下,筹建纪检监察学院,开设“清廉云南大讲坛”,成立“云南廉政研究中心”,在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全省第一个“党建纪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完成云南省纪律教育基地(高校)升级改版,基地5年来累计接待人数348批25404人。持续深化“三转”,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副组长的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三转”不到位问题纠治工作推进会,共纠治问题8个,退出工作领导小组2个,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在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主导下,与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和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委签订“联学共建”协议,校纪委为“组校院”联动第五单元组牵头单位,充分释放“组校院”联动机制活力,有助于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省教育纪检系统“深学习、练本领、促提升”业务比武中荣获团体、个人“双第一”。

(六)厚植对党绝对忠诚的铁军底色,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校纪检监察队伍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能力建设作支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为期10个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集中学习教育106次,三轮自查自纠检视整治问题437个,按照拉单列表、挂图作战、记账销号方式逐人逐条整改到位,以实际行动推进自我革命、自我监督、自我建设。着力加强研究型队伍建设,立足学校学术优势,申报并获批廉政法学硕士点,廉政法学学科被省教育厅遴选为省级一流学科“新学科培育计划”建设支持对象,成为全省首家获准廉政法学硕士点授权的高校,为云南乃至全国培养高层次纪检监察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认真组织开展“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系列项目研究,编撰《云南民族大学廉政优秀论文选编》。全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学习型队伍,在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大力支持下,举办两期“清廉民大”建设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状态下开展工作,累计安排16名纪检干部和教师到省纪委跟班学习、参与案件查处,强化实践练兵、实战练兵,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用心用情讲好监督执纪故事。联合云南日报开设“清风起云滇美名传千古———云南古代清官故事专栏”,组织开展云南历史清廉人物廉政文化研究,以“七彩表达”理念讲好监督执纪故事。认真研究总结新时代学校全面从严治党、推进现代化大学治理经验,新华社发表的《云南民族大学探索“正职监管、副职分管”》《回到大学本质、推进“大学之治”》等文章,得到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教育系统转发推广。《光明日报》《新华社内参》《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云南日报》《云岭先锋》《云南纪检监察》、人民网、云南网、省纪委省监委“清风云南”公众号等多家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先后刊发了多篇反映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探索、实践和研究的理论文章,有力提升了云南民族大学在全国全省的影响力。

各位代表、同志们,五年多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风政风教风学风明显改善,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逐步形成,得到广大干部师生的高度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学校党委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和各级党组织忠诚履职、全体师生支持参与的结果,是学校历届纪委久久为功和全校广大纪检干部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向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同志们、教师们、同学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五年的工作,我们有四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要求,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保证,也是开展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推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是必须围绕学校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重要作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必须紧扣校党委中心工作、学校发展大局,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做好高校正风肃纪反腐的“后半篇文章”,有力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是必须牢固树立系统思维,一体推进“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必须坚持系统施治、合力破解,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内在联系,坚持惩治、整改、治理结合,监督、办案、警示贯通,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四是必须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与大学治理融合发展。纪检监察工作是重要政治工作,坚定和稳妥内在统一,守正和创新相辅相成。必须自觉从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政治高度去看待和把握,始终坚守正道、遵循规律,与时俱进、推进改革,对事关学校发展的根本性、原则性问题坚定明确、坚如磐石,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主动适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及时研判、稳妥应对,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创造性,切实做到对党负责、对师生负责、对学校发展负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高校并非一方净土,“清廉民大”建设还任重道远。进入新时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与校党委的要求和全体师生的期盼、与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二级党组织、二级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到位,监督宽松软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道德底线、法纪红线缺失,心存侥幸,不知敬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师生利益、损害学校形象,以及重复举报、乱举报等问题时有发生,破坏了学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同时,纪检干部队伍也还存在学习领悟党的创新理论不深刻,对政治监督的内涵、方式把握不准确,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载体举措不丰富,执纪执法水平不高、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等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学校第六次党代会开启了全国一流民族大学建设的新征程,对全面推进“清廉民大”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省纪委全会、教育部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建设全国一流民族大学目标任务,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推进“清廉民大”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在学校落地见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全局视野深化政治监督,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围绕校第六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二)高标准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服务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第一要务。围绕“清廉民大”建设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融入全国一流民族大学发展目标和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围绕政治立校、学科优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改革活校、依法治校、文化润校、开放办校、服务塑校的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推动重点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师生、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的意识,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推动校党委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持续释放办学治校活力。

(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能力。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对招生考试、职称评审、基建工程、后勤保障、科研经费、招标采购、校属企业、合作办学、师德师风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加强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和家风教育,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巩固“清廉民大”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政治生态。

(四)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正风肃纪反腐着力点放在督促干部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上。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精准追责问责。坚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拓展师生监督渠道,让师生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涵养时代新风。

(五)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锻造一流高校纪检监察铁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适时成立学校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云南民族大学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为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学校反腐败斗争提供支撑和保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努力打造全省先进、高校一流的纪检监察铁军。科学规范和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治“灯下黑”,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同志们,风好正是扬帆时,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纪委监委、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国一流民族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