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科技厅向我校颁发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屏障环境:小鼠)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屏障环境:小鼠、大鼠、SPF鸡;普通环境:豚鼠、兔、犬、猪、山羊/绵羊)。
2022年4月18日,我校实验动物中心获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经过近两年的运行,实验动物中心为我校动物相关的教学科研提供动物代购、饲养、动物实验、教学实验和实习等服务,充分发挥了基础保障作用。通过加强技术队伍建设、设施设备维护升级、实验场所合理分区等,已具备开展实验动物生产的基本条件,也有了开展实验动物生产的基础需求。
运行过程中,师生对开展实验的动物种类需求不断增多,实验动物中心积极回应师生需求,于2024年9月向陕西省科技厅提交实验动物生产和实验动物使用(增加实验动物种类)的申请,经科技厅审核、专家现场验收、环境质量检测,于2024年12月31日批准我校获得新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并进行公示。
(张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