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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 - 《赣南师大报》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刻把握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改革原则

作者:程小强(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10-01     浏览(26)     (0)

文章阐述了制度建设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鲜明特征,强调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重要性,指出改革和制度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各个领域的改革都聚焦制度建设,着力形成制度建设的系统集成。文章强调了坚定制度自信和推进制度创新的重要性。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这既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经验总结,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更是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的实践所需。

改革是在制度的不断完善发展中向前推进和深化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的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改革和制度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纵观我们党领导的改革开放,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正是 40 多年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盛大序幕。改革开放从制度改革开始,也在制度的不断完善发展中一步步向前推进和深化。从改革开放新时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制度建设领域,我们经历了从单一公有制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经历了从最初的“有益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再到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从“基础性”发展到“决定性”;民主法治建设也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中的“一手”发展到今天“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内容,其中,民主建设从改革开放之初的推进民主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发展到现如今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建设从当初的“法制”发展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制与法治,仅一字之差,但是体现在法律制度的建设上却是质的飞跃,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发展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等。这些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发生的深刻变革,既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实践需要,更是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充分体现了改革与制度建设之间的逻辑互动。

制度建设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鲜明特征

坚持以制度设为主线,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也是其鲜明特征。相比过去,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呈现出了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因为经过 40 多年的改革开放,好吃的肉、好喝的汤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这就必然要求在建章立制、构建体系上下更大的功夫、花更多的气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二十届三中全会 < 决定 > 起草的有关情况》中就明确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而且这一迫切需要在《决定》的总论部分又是放在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必然要求”的首位进行强调;在阐述《决定》起草过程中须重点把握的有关原则要求中指出,要“抓住重点,突出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在阐述《决定》部署未来改革重大举措时指出,要“注重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在阐述“注重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中还是指出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等。可见,制度建设贯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始终。而且《决定》也在不同部分和改革的各个领域中都进行了程度不同的强调。比如在第一板块总论部分论述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成就时就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 坚决破除各方面体质机制弊端,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各个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在第二板块分论部分阐述改革的战略部署和重要举措时更是非常鲜明地突出了制度建设,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完善人民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机制等。在第三板块论述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时,又突出强调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可见,各个领域的改革都聚焦制度建设,着力形成制度建设的系统集成,以制度建设的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并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既要坚定制度自信又要推进制度创新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进各个领域的制度改革。但是,各个领域的制度改革都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都不能偏离这一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根本制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这里面最核心的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偏离了这一条,那就南辕北辙了。”我们要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因为正是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我们党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社会一切进步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从此,中国和中国人民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相较近代以来的仁人志士为了实现民族复兴而进行的君主立宪制、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等的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开创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探索实践和逐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使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而且,这一制度也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实现了制度建设和民族复兴的双向奔赴。

诚然,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并不是单纯的盲目自信,更不是固步自封、停滞不前,而且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制度自信的信心、筑牢制度自信的根基。改革开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特别是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更需要把在 40 多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和提炼,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期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再者,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特别是要着力破除深层次体质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新领域新实践也需要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特别是发展新质生产力,亟待需要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这就要求不断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的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等等,都对制度创新提出了迫切要求,这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总而言之,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生动实践中,只要我们始终坚定制度自信,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就一定能够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奠定的坚实基础上,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不断以“中国之制”的新优势推进“中国之治”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