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铁面无私的法律利剑,一边是温暖人心的善意帮扶。近日,荆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处理一起船员资质造假案件时,用“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的执法实践,诠释了“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2024年9月18日,荆州市民之家交通窗口在办理郑某船员适任证书重新签发时发现,郑某提交的证书上航线签注与发证电子系统记录及发证档案均不一致。接到线索移交后,荆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迅速启动执法程序,经立案调查,郑某提交证书上的部分航线未通过航线考试取得,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船员适任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郑某应受到吊销船员适任证书,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船舶驾驶关乎公共安全,容不得半点虚假。”案件负责人表示,“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郑某家庭情况特殊,母亲残疾,两个孩子尚小,全家生计全靠他跑船维持。”
面对郑某委托人在今年1月听证会上哽咽陈述他的家庭困境,执法支队并未止步于“一罚了之”。支队党委迅速发起内部倡议,24小时内组织干部职工自愿捐款3000元,解其燃眉之急。同时,积极协调荆州水运协会为其提供码头临时工作岗位信息。
2月10日,执法人员将装着3000元爱心款的信封递上时,郑某对着执法人员深深鞠了一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骗取适任证书的行为深深忏悔,接受吊销证书的处罚决定。“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帮扶是对生活的托底。”执法人员扶起他,“法律要执行,但日子更要好好过下去。”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表示,该案例是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的生动实践:“我们在刚性执法中嵌入柔性服务,通过‘查处问题+解决困难+源头预防’的三步工作法,让执法既有威慑力,又有感召力。”
这场“带温度的执法”并非偶然。近年来,荆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正在创新构建“惩、教、扶”三维体系,建立了“惩戒+教育”机制,对资质造假等行为顶格处罚,在执法大队设立普法课堂,组织违法当事人参与安全督导;推行“处罚回访”制度,对受罚人员进行跟踪帮扶,推动受罚人员通过正规渠道重新取得从业资格;积极搭建“就业帮扶平台”,与交通运输企业合作,为悔过自新者提供就业岗位。
法律是冰冷的条文,执法却可以有温度。荆州市交通执法人用“铁面无私”捍卫法律尊严,用“雪中送炭”践行为民初心,这份“严管厚爱”的平衡智慧,这场“法与情”的双向奔赴,为新时代交通执法写下生动注脚。
(张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