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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报》

关于专业学位教育国家领导人讲话及相关政策

2011-06-16     浏览(347)     (0)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调整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比例,发展专业学位,为各行各业培养一线专业人才。山东省将扩大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和类型,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强产学研合作,探索多元化测评。同时,山东省将深化招生改革,科学确定招生规模和录取标准。


  2010年1月27—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上,刘延东同志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迫切需要大量的专业性人才。因此,要调整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的比例,积极发展符合我国产业结构特点的专业学位,改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攻读学术型学位为主的局面,为各行各业培养一线专业人才。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多层次、多类型的。各级学位的需求比例不仅反映人才培养规律,更体现着国家发展阶段、经济类型和增长方式。学位工作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必须在结构上合理、布局上完善。
  2010年5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坚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抓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培养造就一批复合型、高层次、通晓国际规则的适应对外开放的人才。
  2010年6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这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在人才重大政策中明确提出,发展专业学位教育。
  2010年7月29日,正式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在关于高等教育发展任务部分,提出“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根据教研【2009】1号文件,山东省发出通知,部署今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
  山东省要求有关单位将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弹性学制,着重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实际工作能力以及观察分析问题、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山东省明确提出,相关单位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使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资津贴等方面要与同级别学术学位研究生同等待遇。
  山东省提出,要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类型齐全、结构合理,有利于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增加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健全专业学位类型,拓展培养领域,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扩大培养规模。“十二五”末,全省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力争由目前的0.23∶1达到1∶1;实施专业学位优秀品牌建设工程,突出培养特色,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今后山东省将深化招生改革,科学确定招生规模和录取标准,改革考试科目,探索多元化测评,加大复试成绩在选拔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