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吉林大学 - 《吉林大学报》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2025-01-10     浏览(130)     (0)

学校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快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校党委常委、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本报讯 (记者 张宏伟)1月6日,学校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在中心校区召开。校党委书记姜治莹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长张希出席并讲话。

会议邀请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院长刘红凛以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为题作专题辅导报告。他结合个人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以生动的史实、详实的案例、清晰的脉络,从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与十三个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等三个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代意蕴、党的自我革命的内涵与当代意蕴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战略定位进行了梳理解读和学理阐释。

姜治莹带头作交流发言。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写入党章,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理论逻辑、现实逻辑、实践逻辑,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始终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做到不越“雷池”、不踩 “红线”、不破 “底线”,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始终扛起“肩上之责”、用好 “手中之权”、绷紧“心间之弦”、行稳 “脚下之路”,不负党和国家的殷切期望,不负广大师生的热切期盼。

姜治莹强调,要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为抓手,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在持续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深化党风廉政的内涵建设,推动学校事业的快速发展,深刻体悟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深远意蕴,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纯洁思想、纯洁组织,切实将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带动全校做自我革命的表率、做遵规守纪的标杆,聚焦 “强国建设、吉大何为”的时代命题、 “东北振兴、吉大何为”的政治命题、 “一流建设、吉大何为”的发展命题,全面推进“三大工程”战略部署,驰而不息深入实施 “医学教育创新发展” “文科振兴计划” “工科集群建设” “强农兴农行动”。聚焦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成效,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理念、找方法、找举措,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实际成效,转化为“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勇气信心,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加快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张希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优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刻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标尺,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二是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对公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尤其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一体推进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和政治生态。三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进一步发扬 “厚基础、重实践、严要求”的教学传统,践行“顶天、立地、树人”的科研宗旨,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奋力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做出新的吉大贡献。

集中研讨时,赵国庆、边铁、马琰铭、张国兴、张然、姚毓春先后发言,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蔡立东、胡漫、韩喜平向会议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大家一致表示,要不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涵养良好政治生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师生关切问题,始终以优良作风引领校风师风学风、以严明纪律保障党员干部想事干事做事。

校党委常委、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校部机关党政职能部门、直属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派出机构、直属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各院级党组织书记,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