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剧演员陈丽君接受采访时表示:“观众的力量是不可小觑的,近期出圈的几个视频,基本都是演出返场时由观众拍摄创作。”作为文艺工作者,陈丽君对互联网时代的内容创作与二创有更多思考。她表示,观众既是作品的消费者,也是作品的共同创作者,更是作品的传播者,所以敬畏互联网就是敬畏观众。
是的,观众无贵贱,每个平台每个年龄层每个地域的用户都有可能在内容的有效传播下成为戏曲的流量。以前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在互联网上都成了可能。互联网的普及使得越剧等传统艺术形式能够触及更广泛的观众群体。文艺工作者通过网络平台剪辑和分享表演视频,不仅宣传了越剧艺术,还吸引了全球各地的观众。这种新的传播方式打破了地域限制,让更多人能够欣赏到越剧的魅力。
作品属于创作者,其实也不属于创作者。至少作品在诞生的那一刻,观众便有了用主观思想和工具对内容进行解读和二创的权利。传统文艺作品只有吸引更多年轻观众驻足停留、产生兴趣、并愿意二次创作,才能不断传承繁衍。创作也不仅仅是文艺工作者的事,每一个观众都可以参与其中,贡献自己的热爱和力量。
在这个互联网如此发达的时代,传统文化作为一种新的潮流重新进入大众视野。互联网的宣传让中国古代各朝代经典服饰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热爱者,不论是在互联网上的热烈讨论,还是点击量较高的服饰文化宣传视频,都很好地表明了年轻人接受和传承中国古典传统文化的强烈意愿。另外,作为传统文化的精华,诗词歌赋也通过互联网普及给更多人。不再拘泥于书本文字的形式,朗诵、绘画甚至编舞,都让文字活了起来,带给观众不一样的体验。博物馆、文化馆也紧跟潮流,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科技手段,实现沉浸式看展;传统手工艺人借助短视频平台,吸引年轻一代的兴趣。互联网的发展带动了观众力量的崛起,使得传统文化不断进行现代转型,互联网作为桥梁,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虽然互联网给传统文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也伴随着一些障碍与挑战。例如,过度商业化可能导致部分传统文化元素被扭曲和误解;在信息爆炸的情况下,优质传统文化内容可能淹没在海量信息中难以凸显;同样,故意抹黑的情况也时常出现。这些都是传统文化发展中需要规避的状况。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来引导和支持传统文化的健康发展;社会各界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鼓励正面内容的创作与分享;而作为个体的我们,则可以通过实际行动支持那些真正有价值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传统文化在互联网的助力下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成为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观众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积极的参与者和共同创作者。正如陈丽君所言,敬畏互联网即是敬畏观众。在这个时代,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成为文化的传播者和守护者,通过自己的方式传承文化瑰宝,讲述中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