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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族学院 - 《四川民族学院报》

迎评促建 新一轮审核评估知识要点(九)

2024-11-30     浏览(39)     (0)

学校要认真梳理研究专家提出的问题和自评自建查摆的问题,及时总结评估工作并建立评估整改工作组织机构,开展持续整改,同时要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评估专家要依据审核评估指标,公正、保质保量完成评估任务。 该文章来源于评估中心。 这段话适用于想要了解学校如何进行评估整改工作的读者。 总结来说,学校需要认真对待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同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 这段话也适用于对评估工作感兴趣的读者。

一、学校如何做好评估整改工作?

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整改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高校要认真梳理研究专家提出的问题和自评自建查摆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一是及时总结评估工作。高校要在评估后召开专题会议,对评估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对标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时间表、预期目标和成效等。

二是建立评估整改工作组织机构。高校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整改。整改工作重在长效机制、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建设,要扎扎实实整改,不能书面整改、虚假整改。建立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评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进行评估整改工作督查,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按时完成中期自查报告。重点对新一轮审核评估提出的问题进行中期阶段性回应,说明哪些问题已经整改,如何整改,哪些没改,原因是什么,整改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效,以及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等。

四是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原则上,高校要在评估结束后两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提交整改报告,系统、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逐项分析整改情况,包含整改前后核心数据对比。

二、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纪律和监督要求?

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评估专家和参评学校在评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规定和评估工作纪律。评估专家应依据审核评估指标、遵循审核评估程序,独立参加并开展评估考察活动,公平公正、保质保量完成评估任务,维护专家队伍良好形象。参评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评估材料和所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以平常心、正常态开展评建工作,接受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角度与评估专家平等交流、坦诚交换意见,共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共同体,共同营造良好评估考察氛围。

(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