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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 - 《工学周报》

保守国家秘密 维护国家安全

2024-11-28     浏览(93)     (0)

某单位工作人员张某因疏忽大意管理涉密文件导致泄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析原因,指出保密意识、责任缺失和侥幸心理等问题。要求工作人员自觉做国家秘密的守护者。


案例

2023年1月,某单位工作人员张某按领导安排,外出领回1份涉密文件。张某将涉密文件送科室负责人阅知后,即按要求办理有关事宜。随后,张某将涉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被不明人员用手机偷拍并发送到多个微信群。案发后,张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受到相应处分。

案情分析

张某在办理、保存涉密文件时疏忽大意,管理松懈导致泄密。

法规链接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造成疏忽大意原因

意识薄弱。保密意识薄弱,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防范意识薄弱,将保密规定抛之脑后;纪律意识薄弱,无视保密纪律的严肃性,即便过失泄密也要受到纪律处分,严重者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缺失。政治站位不高,未将保密工作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看待,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

盲目信任。在实际工作中,忽视保密纪律要求,认为对方是可信可靠之人,没有做到提醒、监督。

侥幸心理。保密工作没有“一万”、只有万一,来不得半点儿虚假。

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做国家秘密的守护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将各项保密要求落实于细节、付诸于行动。

供稿:保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