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社会恶性事件发生后,笔者闻之第一反应就是与人们千夫所指的一样:犯罪嫌疑人戾气十足,性质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教训极其深刻!
消除“戾气”,亟待做好社会工作。人们笼而统之称之为“社会工作”的,实质是治国、理政、为人民的全部内涵。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层面去追根溯源,才能真正从偌大的社会层面上,对一切社会问题早预知、早预判、早预防,把所有的社会矛盾都尽可能掌控与化解于萌芽状态。
家母在20世纪50年代,曾是一大学校园的“家属委员会”主任。她经常出去“串门”,不少家长里短烦心事,都会在这种密切接触中耳闻目睹;即便邻里间、夫妻间“吵嘴斗气”,也会闻之上前“劝和促谈”……如此这般,矛盾怎会激化?戾气何来?更别说极端云云。
社会工作,说到底,就是直截了当地做人的工作。现在,生活条件、工资待遇等早已今非昔比,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仍有许多不如人意处,对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仍是极大挑战。
每当悔之晚矣的实例摆在面前,才会痛心疾首讲要“举一反三”;但总会遗憾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类似事件,何其奈何?!只有正视目前存在的社会问题,真正深入基层老百姓当中,去了解百姓的喜怒哀乐,聆听群众的呼声,惩办不法、消解不公,而不是“站在高坡上,双手叉腰上,挥手指方向”,才能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