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39页)第三实施煤炭新增产能指标单列。对产能储备煤矿,储备产能规模不占用国家煤炭发展规划确定的所在省区新增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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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绿色矿山企业用地
用矿等支持政策
自然资源部在公布的《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29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提到,自然资源部将全面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探索绿色矿山企业用地、用矿等支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与约束政策措施,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
自然资源部目前已起草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绿色矿山建设从示范引领转为全面推进,对各类矿山精准分类施策,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明确创建要求及违约责任,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科学设定建设目标,力争到2030年实现全部持证在产的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
自然资源部将探索绿色矿山企业用地、用矿等支持政策,会同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支持与约束政策、资金保障措施等,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建设积极性。同时研究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到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推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