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指南》(自然资办函[2023]1905号)的规定,拟对我省赣国土资字[2018]58号和赣自然资字[2020]20号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进行调整,拟调整的结果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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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调整的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