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国家的治理,既离不开好的法律,也离不开好的法官。
在司法过程中,有“无法不定罪”的局限性,所以,一般的大陆法系在制定过程中,都比较严谨,体现出一种立法贵严的精神。而在司法过程中,使用的是“无罪推定”,体现出一种执法贵宽的精神。
那么,宽与严,怎么来把握?有一种说法是:“宽,不足以鼓励人犯罪;严,不足以使人同情。”因此,要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所以,立法的时候,要充分考虑人性恶的一面,要面面俱到且严不可犯。在司法的过程中,要考虑人善的一面,尽量为可左可右的嫌疑人开脱。用专业术语表达,就是说,当一个案子可入罪也可出罪的时候,如果判定入罪会引起社会的同情,就尽量不要入罪。要让法律多一些温度,判处的案件就要具有好的社会效果。只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才能够体现法律惩恶扬善的精神。
当今社会,让人诟病的案例不少,最多的就是醉驾入刑。这是一个没有产生社会危害就要受到处罚的法律。为了防止醉驾,有的地方还派交警设点检查驾驶人是否喝酒的行为。用老百姓的话来说,这就是“挖孔找蛇打”。老百姓对此颇有微词。
但是,法律的制定是无情的。法律无情,不等于法官无情。所以,在司法过程中,如果遇到好的法官,即便是醉酒驾驶,甚至醉酒无证驾驶,都可能无罪释放。
最近火遍全网的顺德万选才法官,就把一个醉驾且无证驾驶的嫌疑人无罪释放,并且获得无数点赞,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我不知道这位法官是不是受到电影《二十条》的影响。或许这个法官原本就对法律的精神理解透彻。
有人质疑这位法官是不是徇私舞弊。这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只要这样判决对社会能够产生好的效果,能够凝聚人心,就是好的判决。这样的法官,也就是好法官。
当前,很多轻罪重罚案例时常见诸网络,让人同情不已。对于这些办案人员,你们是不是也应该好好学一下顺德万选才法官的做法。
法律是死板的,但是,法官却是活的。执法者要活出精彩的人生,就要充满仁爱之心,充满社会责任感,充满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
这不是口号,这是每一个执法者必须具有的情怀。没有这样情怀的执法者,往往会利用法律做坏事。
所以,社会需要好的法律,更需要好的官吏。“良法需要良吏来执行”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