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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 - 《贵州医科大学报》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共建和谐平安校园

2024-06-30     浏览(41)     (0)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方式和手法不断变化更新,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起了解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强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了解不法分子常用手段,识破诈骗伪装,不贪小利,遇到可疑人员、可疑行为立马报警,共建和谐平安校园。

■ 刷单返利类诈骗

刷单返利类诈骗仍是变种最多、变化最快的一种诈骗类型,主要以招募兼职刷单、网络色情诱导刷单等复合型诈骗居多。诈骗分子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充值越多、返利越多”诱骗受害人做任务,再以“连单”“卡单”等借口诱骗受害人不断转账。此类诈骗发案量和造成的损失数均居首位,受骗人群多为在校学生、低收入群体及无业人员。

防骗提醒:凡是要求垫付资金做任务的兼职刷单、刷信誉,都是诈骗!

■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受害人购物信息后,冒充电商平台或物流快递客服,谎称受害人网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快递丢失需要理赔或因商品违规被下架需重新激活店铺等,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和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并通过共享屏幕或下载APP 等方式逃避正规平台监管,从而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受骗人群多为网购消费者或店铺经营者。

防骗提醒:遇到此类情况,不要心急转账,可登录官方平台联系官方客服核实情况,切勿给陌生人提供各类验证码信息。

■ 虚假招聘类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劳务公司或者中介机构,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发布招工广告,虚构高薪的工作岗位,引诱急于找工作的受害人前来求职,并与其签订虚假的招工合同,然后以体检费、办证费、培训费等名目让受害人交钱,甚至诱骗受害人办理贷款。更有甚者,以境外高薪工作的名义将受害人骗至东南亚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地,对其实施非法拘禁、殴打等行为,迫使受害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防骗提醒: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费都属于违法行为,凡是遇到收取培训费、报名费、服装费等情况,应提高警惕,不要贸然向招工者提供的账号汇款、转账。

■ 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

诈骗分子在社交、游戏平台发布买卖网络游戏账号、道具、点卡的广告,以及免费、低价获取游戏道具、参加抽奖活动等相关信息。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后,诈骗分子以私下交易更便宜、更方便为由,诱导其绕过正规平台进行私下交易,或诱骗受害人参加抽奖活动,再以操作失误、等级不够等理由,要求其支付“注册费”“解冻费”“会员费”,得手后便将受害人拉黑。

防骗提醒:买卖游戏账号、道具等要在正规平台进行,私下交易存在被骗风险。

■ 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广告推广帮助属于犯罪

不法分子以兼职、赚外快的名义发布广告,招揽需要赚取生活费等费用的人,并告知其只要将人拉进理财群、兼职群等,就能获得可观的报酬。

防骗提醒:发布兼职广告,拉人进群,属于为不法分子提供广告推广类型的帮助,尽管没有直接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仍然有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切记:不要为了赚一点小钱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 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属于犯罪

电信网络诈骗的支付结算环节涉及支付渠道、跑分平台、卡商平台、电商平台、话费充值、地下钱庄等。最常见的就是不法分子以优厚的条件为诱饵,高价收购或租用他人的银行卡(银行账户)、信用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等支付结算工具和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等互联网接入和通讯传输工具,用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和转移、套取诈骗所得。

防骗提醒:收购、出售、出租银行卡、手机卡等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不要因轻信他人和贪图小利而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工具人”和“帮凶”。

(来源:新华网、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