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如何以新一轮审核评估为抓手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新一轮审核评估以立德树人为思想统领,把立德树人融入评估全过程、全方位。学校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一是强化认识,明确立德树人中心地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五育”并举培养时代新人;二是强化基础,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将立德树人完整、全面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布局、人才培养体系、教育教学模式、管理服务体制、资源保障条件等都要围绕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来谋划和建设;三是强化制度,学校建立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健全学校党委、行政定期研究立德树人工作制度,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机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统筹推进,从体制机制层面建立健全立德树人“实举措”,形成培养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育人合力显著的立德树人工作格局。
二、学校如何申请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
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提交《审核评估申请报告》。申请评估时,学校要针对两类四种“评估套餐”,依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自主选择一种。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地方高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学校提交评估申请时同时提交《上轮评估整改情况说明》(首次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提交《合格评估整改报告》)。学校针对专家组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学校自查的问题,说明整改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体制机制上如何保证、整改取得的成效等。对未完成上轮评估整改工作的高校,将不受理其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申请。
拥有异地校区的学校,如与主校区为同一法人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式、标题、落款、公章等与主校区相同的,应与主校区一同参加评估,并在《审核评估申请报告》中予以说明。除此之外,须单独申请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
三、学校如何选择评估指标?
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定性和定量指标两部分。
针对第二类评估高校,通过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统一必选项体现国家对高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刚性要求,类型必选项体现对学校“精准”定位和差异化发展的引导,特色可选项体现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首评限选项体现对首次参加审核评估高校基本条件的刚性约束;定量指标聚焦反映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发展的关键数据,包括国家“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指标、国家基本办学条件监测指标、教育部关于本科人才培养的相关评价指标等,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国家对各类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审核重点中定量指标的具体要求可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分为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必须选择;“可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可结合办学实际和优势特色自主选择。“必选项”对标国家底线要求,包括国家对高校思政教育、教师队伍、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包括学校卓越教学及学生培养所取得的成效等,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至少8项。
(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