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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吴文化研究会 - 《中吴》
2024-04-01     浏览(15)     (0)

建阳宋慈墓碑


集录》,在宋慈到任湖南提点刑狱的当年,即刊行在《湖南宪治》上。该书出版后得到宋理宗的高度认可,随即颁令全国施行,成为当代及以后历朝审判官员必备的参考书籍,奉为圭臬。我国第一部较为完善的法医检验制度从此建立。

宋慈从湖南提点刑狱,旋又升任司四路刑狱、广东经略安抚使。淳祐九年(1249)三月七日卒于广东经略安抚使任上。距《洗冤集录》出版仅仅两年,生前可谓实现了一生的夙愿。

次年七月十五日,宋慈被移葬在他的家乡建阳县。宋理宗亲自“御书墓门以旌之”,并追封“朝议大夫”,备极哀荣。

三、集录内容特色

《洗冤集录》现存版本不一,有四卷本,有五卷本。无论是四卷本或五卷本,除了编排方式稍有不同外,内容大致都相同。现存最早的版本,则是元代刊印的五卷本(现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全书共53条,卷一载条令和总说,卷二为验尸,卷三、卷四、卷五则备载各种伤、死情况及治疗法。

《洗冤集录》被誉为世界法医学开山巨著,纵观全文,具有品格凝重深沉,专业特色鲜明精确之特色:

(一)拯危洗冤精神高洁

宋慈为何将此专著称为《洗冤集录》?被官方司法机构定错的案叫冤案。司法机构判错了案,处罚了无罪之人,人命关天,关乎朝纲,如果不能为无辜者洗冤,朝政赏罚不公则会使公信力丧失,将危及国家政治。

正因为有诸多冤案亟待洗却,宋慈作为朝廷命官,不惧皇亲贵族压力,振聋发聩地直言他的著作就是为洗雪冤狱而作。《洗冤集录》四字,宋慈善良公正、刚直不阿的形象威严挺立,足见其“上报社稷、下安黎民”的赤子之心,“忧国者不顾其身,爱民者不罔其上”的精神品格。

(二)历千百案 深得要害

宋慈在多年的断案和检验实践中认识到,世间不白冤案之多,除了办案者险恶蓄意制造冤案外,也有知识与能力之差:“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在《洗冤集录·序言》开篇即强调指出:“狱事莫重于大僻,大僻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这是唯有“历过千百奇案,阅尽人间冤曲”才会得出的金石之言。

宋慈一生努力践行“涉案现场第一性”观念,高度重视涉案现场勘查、涉案尸体检验,凡案必亲临观察验证,直接掌握现场第一手信息,不假仵作等他人之手;对于既往陈旧狱案更是谨慎详查,不敢有丝毫怠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