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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 - 《沈阳大学报》

车辆外借出事故,责任到底谁来负?

作者:法律事务中心 李精振    
2023-12-15     浏览(69)     (0)

小刘借用小孙私家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王先生受伤。根据民法典规定,小刘作为机动车使用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小孙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借车时应注意相关条件,否则可能面临担责情况。

小刘、小孙系某高校学生,二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某周末,小刘外出游玩想向小孙借用私家车,小孙碍于朋友面子只叮嘱了几句,就把车借给了小刘。小刘自认为车技娴熟,便加快车速向目的地疾驰。途中,因为对路况的不熟悉,加之疏忽大意,将正在路上行走的王先生撞伤。王先生报警后,交警认定这起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小刘、小孙因为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小刘认为车是小孙的,自己只是驾驶者,故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而小孙认为小刘是驾驶者,自己不存在任何过错,故责任应由小刘一个人承担。那么,到底谁应该对此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一起事故中,机动车的使用人小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孙作为机动车所有人不存在过错,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友情提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遇到朋友借车的情况,那么借车给别人时也要注意,如果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借车人没有驾驶资格或者存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则不能出借,否则也可能面临担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