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下了一场雨,淅淅沥沥。凌晨六点半,天边现出一丝曙光,我躺在床上伸了个懒腰,望着窗外将明未明的天,感叹着春天的第一场雨,来了。
在小学二年级的年纪,我是一个会把手中的雨伞丢掉,独自踏入雨幕之中感叹大自然馈赠的一个小孩。有样学样地学着电视剧里俗套的情节,在没有人的街道,感受这奇妙的宁静和雨打击地面的响声混在一起的矛盾感。尤其是在春天,春雨带着一丝凉意爬上你裸露的皮肤,驱散冬日的寒冷和内心的燥意。这或许是我喜欢春天的第一个理由。
中学时期,学校每一年都会组织大家在春天出去踏青。春意迟迟,春光正好。十六七岁的少年们,穿着嘴里嫌弃得要死的蓝白校服,走在春天花草盛开的路上,形成一道特别靓丽出彩的风景线。大家有说有笑,勾肩搭背追逐打闹,在不可多得的自由时刻,释放着内心深处的肆意。春天赋予少年的意义,大多数时候都是肆意张扬。这个年纪的少年,像是一颗迎着春光得以发芽的树,借着春光肆意生长,最终成为自己人生中的那一棵苍松翠柏。
有人说,“你要写春天,就不能只写春天。要写细雨,写桃源,写黛瓦下衔泥的新燕。要写江南烟雨一城花,芳菲不歇。写灞桥斜柳,写不忍惜别,写春闺里,少女香腮桃面,心结千千。写故国草木深,故人提笔难成半阙;写烟波浩渺云雾升,写三月时节碧连天。春和景明里,长风过人间。”
春天所赋予人的意义,从来都不只是简单的生根发芽,姹紫嫣红。有雨后潮湿的泥土味道,有池塘蛙声一片的热闹,有苍狗白云风云变幻,有少年意气风发。春天的包容性太高,似乎所有事物都能够在春天这个季节潜滋暗长。它像是一片旷野,阳光洒满这片原野,万物驰骋在蓝天之下,冬日死亡的事物,在这里,开出新的花。
时间的齿轮似乎又转回了高三的某个午后,教室里已经睡倒一片,日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投射到书桌摊开的卷子一角。我支撑着头昏昏欲睡,却依旧倔强地想要写完最后一道题。偶尔抬头,看到斜前方的同学正在咬着笔尖发呆,第一排的同学还在努力埋头写题。往旁边瞟了一眼亲爱的同桌,很好,看起来已经成功和周公约会了。春日的午后晒得人暖洋洋,少女提笔继续为理想作序。
春天永远明媚,春水春池满,春时春草生。春人饮春酒,春鸟弄春声。
窗外的雨下得越来越大,密集的雨滴打落在屋檐上,传来清脆的击打声。凉意透过窗户的缝隙偷偷溜进来,钻进我的被窝里,好像一个偷袭成功的敌人。不过我大抵是不会与它为敌的,毕竟,我爱春天。爱春天的一切,爱它的冷与暖,爱它的包容与博爱,爱它的肆意与自由,爱它的春光无限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