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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 - 《菏泽学院报》

宪法有多重要?习近平总书记阐明精髓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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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7     浏览(70)     (0)

国家宪法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宪法的性质、地位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阐明宪法的精髓要义。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多次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2021年10月13日,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实践证明,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
  ———2020年2月5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强大生命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2018年12月,习近平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2018年2月24日,习近平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我们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
  ———2018年2月24日,习近平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4年12月,习近平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转载自“人民网”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