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领域一直是高校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高发的领域。海科学院是学校科研“大户”,近年来,每年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大、涉及经费多。守住科研领域廉政“红线”,是学院党委的重要职责。自2020年10月海科学院被列入“清廉学院”试点单位以来,在学校党委坚强领导和校纪委监督指导下,我们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聚焦科研领域廉政风险,积极探索“五廉工作法”,着力打造“清廉科研”样板学院,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寓廉于教,突出廉政警示教育。我们坚持警示教育先行,努力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不断增强全体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在教育载体上,将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作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的“主阵地”,将“清廉科研”固化为主题党日活动的1个必选主题,并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海科廉韵”栏目,分享廉政典故、警示案例。在教育内容上,一方面,将年度上级纪委全会、重要文件以及学校有关会议、文件等纳入“第一议题”;一方面,将各级有关科研工作的政策文件、制度办法等列为“必修课”,不断推动“清廉科研”入心入脑。在教育形式上,采取集中学习、现场教学、案例剖析、政策宣讲、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警示教育吸引力和实效性。
二、倡廉于规,突出廉政制度建设。我们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清廉学院”建设的重要基础,不断扎密制度笼子,建立健全“清廉科研”工作机制。学院制定了《教师廉洁自律规定》7条意见,对教师廉洁从教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针对科研领域廉政风险,明确在科研项目申报及经费使用过程中不得虚列支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科研经费等一系列具体举措,确保科研监管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严格落实廉情分析会制度,将科研领域廉政风险纳入学院平安校园建设与“七张问题清单”,定期、一体开展廉政风险分析研判与排查整治,努力将科研领域廉政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促廉于督,突出廉政监督提醒。我们坚持多措并举加强日常监督和提醒教育,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一是推行学术诚信承诺制度,与全体科研项目负责人签订科研廉洁承诺书,倡导诚实守信、严谨务实、追求卓越的科研新风尚。二是每年举办科研项目开研仪式,由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主动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引导教职工自觉做到知行止、存敬畏、守底线。三是建立基金项目廉政“两必谈”制度,由书记、院长共同负责,做到与项目负责人必谈、与所有项目参与人必谈。四是不定期推送国家基金委等关于查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高校科研领域腐败案例等内容,提醒教职工时刻绷紧“清廉科研”之弦。
四、融廉于文,突出廉政文化建设。我们坚持以廉政文化涵养清风正气,利用学院办公区域走廊空间,因地制宜、精心打造了一面以“清廉科研”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墙,内容涵盖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廉政格言警句、学术诚信以及历年国家基金项目获得者展示等内容,致力营造处处见廉、人人尚廉、时时守廉的良好氛围。倡导廉政文化进教室、进课堂,鼓励教师将廉政文化融入教学体系,作为“课程思政”元素,向学院学生尤其是研究生讲好“清廉科研”故事,播撒廉洁“种子”,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启智润心、立德树人的作用。
五、守廉于评,突出廉政考核评价。我们坚持将教职工廉洁自律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对科研领域违规违纪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并与个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紧密挂钩。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科研先锋党支部”创建评比活动,制定《“科研先锋党支部”评选办法》,将科研成果奖励情况、项目经费使用规范等作为评比条件,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致力营造赛清廉、比绩效的良好氛围,带动教职工共同守牢科研领域廉政“红线”。
以上是海科学院在“清廉科研”方面所做的一些探索,总体还比较粗浅,尚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我们将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总结“清廉学院”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不腐”同时同向综合发力,致力打造“清廉科研”升级版,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