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中,需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这就要求严格执行好干部标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推进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加强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容错纠错机制建设。
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是新时代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建构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实现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形成了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已经营造形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战略部署,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问责、干部兼职、干部档案管理、“裸官”等治理制度。但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这四大危险仍然尖锐严峻的存在着,能上不能下依然长期制约干部工作。虽然近些年做了很多探索,但一直没有有效解决,相关法规制度还存在短板。应时代之需,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下的渠道、干部问责、干部调整规定、贯彻落实几个方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要严格执行好干部标准。“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我们党要建设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四铁干部队伍,党员干部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标准。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培养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培养选拔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干部,尤其是选拔在基层扎实历练、在艰苦地区经受磨炼、业绩突出的干部。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使党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进而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下接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