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 (左二)在厅、市等相关领导和校党委委员、医学院分党委书记叶访春陪同下视察司法鉴定所工作
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6月,是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注册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为相对独立的授权第三方鉴定机构。本所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原则,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依法独立进行各项司法鉴定活动。本机构除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及绍兴文理学院的指导管理外,不受其他任何组织的干涉。
本所受理浙江省范围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委托的司法鉴定业务,并开展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业务范围以浙江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现有鉴定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和法医物证鉴定。超过核准范围以外的司法鉴定业务,不予受理。
司法鉴定所位于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现有固定工作场所1000余平方米,包括办公室、法医临床鉴定室、法医精神病鉴定室、尸体解剖室、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物证实验室等。
现有工作人员22人,包括专业鉴定人18人,其他人员4人。专业鉴定人中,具有博士学位的3人、硕士学位的6人(两者共占50%),具有高级职称的11人(占61.1%),其中5人为从事法医学研究与教学的教授、副教授,10人为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多年、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司法鉴定所设有技术委员会与外聘专家库,以便及时解决司法鉴定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